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通道疆电外送”前期工作情况,“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规划建设若羌至四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6×660MW煤电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将作为若羌外送特高压直流外送配套调峰电源,电厂建成后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可靠并网消纳,为新疆电力外送提供有力的电源保证。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6×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规划建设容量6×660MW,其中6号机组按照灵活性煤电机组方案设计。
本工程计划2025年7月主厂房浇第一方砼,2027年7月#1机组投产;2027年10月#2机组投产,2028年1月#3机组投产,2028年4月#4机组投产,2028年7月#5机组投产,2028年10月#6机组投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6×66万千瓦煤电项目全过程勘察(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包含工程类(EPC 总承包、五通一平)、货物类(第一批辅机)、服务类采购的技术文件编制,司令图、施工图、竣工图等各个阶段的图纸审核、设计优化等设计咨询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描述为准。
2.3 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整体验收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 台套境内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煤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 1 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人员要求: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担任过已投产的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提供合同或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证明其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2023年度财务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时15时整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