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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4D661A0889Z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36,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4-2026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水果类、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瓜果蔬菜类、冻品、禽肉类、活鲜鱼类、畜肉类、酱料干货、熟食等其它食材)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0,002,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主要商务要求”中合同履约期限要求。

采购包2(监管场所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534,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下属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水果类、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瓜果蔬菜类、冻品、禽肉类、畜肉类、酱料干货、熟食等其它食材)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8,534,4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主要商务要求”中合同履约期限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小企业比例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如分包,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采购包2(监管场所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小企业比例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如分包,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依据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须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2(监管场所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依据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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