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桃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已由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桃审招标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桃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节余资金)
2.2 建设地
2.3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渠道清淤0.268km、渠道衬砌0.97km、50KVA变压器13台、扬水点12个,水闸86座、10KV高压输电线0.736km、低压架空输电线0.723km、地埋低压线0.065km、新建涵洞19座、新建防渗管道6.758km、机井改造1眼。(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主体,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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