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双辽公司二期煤场及输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斗轮机采购物资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1994年投产,二期5号机组2015年投产发电,二期煤场建有2座条形煤场,已建成一座煤场,另一座煤场下期扩建时建设,扩建后煤场总贮量约为15万吨,原设计两台门式堆取料机,因6号机组未批复,实际只配备一台门式堆取料机,为保证机组正常的储煤量,只能在原预留6号煤场处进行一部分储煤,但由于该煤场没有堆煤和取煤设备,目前6号煤场的堆煤取煤作业只能依赖于装载机、汽车等辅助作业设备进行倒运;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故障频发,设备可靠性差,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期运煤系统中部建有C-12带式输送机可实现向二期系统应急上煤,但没有从二期输煤系统向一期输煤系统供煤设施,灵活性差,为提高全厂运煤系统灵活性,拟对运煤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实现二期煤场向一期上煤系统供煤,并将原二期5号煤场内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拆除,利旧1根轨道,新设1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全功能双尾车)。
2.1.2招标范围:采购一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全功能双尾车,轨距13米,折返式布置,悬臂长40m,堆取料出力1750/1500t/h,包含不仅限于斗轮机的设计、EPC项目配合、供货、检验、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等。
2.1.3 交货期:2025年6月15日开始供货,2025年8月30日斗轮机安装调试完成(2025年9月30日二期煤场及输煤系统升级改造EPC项目投产)
2.1.4 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至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轨距宽≥10m、悬臂长≥40m、额定出力≥1500t/h)的供货合同业绩两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