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2.1 项目简介:小寨镇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小寨镇境内。光伏电站规 划装机容量 350MW(403.686MWp),配套建设 220kV 升压站、35MW/70MWh储能站或购买同等规格储能服务。拟通过220kV 送出线接入220kV 梭山变至500kV 鹤城变的220kv线路中, 升压站距离鹤城变约43km。场址区域地理位置位于鲁甸县西侧,G352(昭巧线)和国道 G7611(都香高速)之间及两侧,光伏区大部分分布小寨镇内。场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3°26'25"~103°32'50"、北纬 27° 08′00"~27°15'50"之间。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大致为东经 103°29'04";北纬 27°11'02"(小寨镇人民政府),场址中心距离鲁甸县人民政府直线约 7.3 公里左右,距离昭通市直线约 28.7 公里左右。光伏电站场址较为分散,小寨镇场址南北向最长约 13.0km,东西向宽约 10.0km,场址海拔高度大约在 1500~2250m 之间。该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资源及合规性手续
投标人负责落实目标项目的土地资源,确保不涉及任何用地方面制约因素,实际租地面积需满足项目安装建设403.686MWp的要求。投标人协调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签署土地补偿协议,负责本项目全部征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等永久占地,所需占地费用(含青苗补偿、征地费、耕占税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租地费,租地费用含首年地租、青苗补偿、流转手续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施工便道、弃渣场、施工影响区为临时占地,临时占地补偿费由投标人负责。租地时限应满足项目建设期和项目后续运营25年使用要求。
负责办理并取得目标项目前期、建设以及运营所需的全部合规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审批、行政许可等手续,落实目标项目的建设条件和经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水保批复、安全设施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稳报告、应急预案备案、压覆矿报告、永久占用林草手续、临时占用林草手续、建设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手续核准及相关合规手续、防洪评价、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消防设施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土地复垦及验收、质监验收、劳动保障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等手续直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办理并取得目标项目所需的不动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投标人应确保合法合规手续齐全,由此产生的罚款,均由投标人承担。
(2)勘察及设计范围:
光伏场区及道路地形地貌测量、地质勘测,试桩(含试桩方案及试桩报告),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的勘测等,勘测内容应满足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电气一、二次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以及安排主设人参加各类文件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经济性比较、参加必要的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升压站勘察设计满足供货和施工的要求,符合该项目功能所需的所有设计。
(3)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220KV升压站(包含出线门型构架以内的送出线路)、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智慧运维、监控系统等全部设备及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含设备及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器、通讯柜、视频监控设备、光缆、电缆及附件、桥架等设备和材料;升压站主变、高低压开关柜、220kV配电装置、预装式配电装置室、综自【包含但不限于PCH光端机、调度电话、继电保护装置、五防系统、不间断电源、直流系统、通信电源、试验电源柜、光功率预测系统、光伏单机信息系统、环境监测仪、天气预报、电能质量监测屏、计量装置(含关口计量表计、计量抄表系统及远传装置)、故障录波装置、保信子站、AGC/AVC、防孤岛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时钟同步系统、网厂交互平台、PMU装置、宽频测量装置、主机加固、厂站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系统及站内通信设备、微型纵向加密、一次调频、建模、安稳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所有监控服务器、交换机、隔离装置、内部芯片、系统使用国产设备,必须满足电网二次安防防护要求】、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消防设备、光缆、电缆及附件、站用变、备用电源系统等。防雷接地、电缆防火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35kV集电线路材料的采购等;电缆、塔材、导线、光缆、金具及配套附件的采购等。
(4)施工范围:投标人负责220KV升压站、施工道路、清表、光伏场区(含工程桩检测试验)、光伏区围栏工程、35KV集电线路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样板工艺区,并打造安全标准化工地。包括负责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应为永临结合,项目竣工后,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永久电源相关手续。
(5)电网及其他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网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仿真波形分析、变电站建模报告和宽频震荡、等保测评、安全评估等)、保护定值计算、信通和调度接口调试、站内电度表试验及CT/PT角比差试验、涉网试验及设备调试和试验、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及并网通知书,直至完成项目并网,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b)负责组织云南电力公司对该项目电网技术条件书审核会、电站命名、协调电网公司发起并网流程、联系地调到现场核对设备和设备编号、绘制一次系统图、OMS账号申请和场站仿真建模及信息推送、输出线路保护定值计算及审核并取得云南电网的计量方法函、高压供用电合同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并网报资并完成审核会签、自动化及保护和方式文件下发、信通方式制作及下发并完成验收与信通方式执行、协调地调组织启动预备会、召开接引方案审核会、协调召开并网启动协调会、组织自动化、计量与保护联调及对点工作、完成营销计量验收、涉网试验及设备调试和试验、并网检测及仿真建模、协调获取并网同意书、组织启动方案审核会并完成启动签报、协调提票并进行启动操作、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启动协调会议、转商业运营手续及《通信协议》签订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该项目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一切应该办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工程保险、投标人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及其他保险等。
(7)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负责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
(8)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其他施工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组、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草地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或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各种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政府或组织赞助款项;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投标人协调不力,招标人出面协调,涉及到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集电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线路、生态风景区、河流等所需手续办理、协调、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所涉及的植被、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等一切手续办理、协调、征租、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实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全部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总价中。
(11)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按照国家规范、招标人规定和现场需要对进场设备材料委托招标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设备监造、性能测试验收、工程质监(含质监注册)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质监包含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通过以上全部验收项的全部费用。
(12)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消防、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防雷接地检测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环保监测及验收、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安全验收、职业病危害验收由承包人负责。
(13)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运输条件并综合报价,投标人必须将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运输、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标人全部负责并综合报价。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收、卸货、仓管及二次运输,如需特殊情况物资不能直接运输到工地,承包方要承担负责物资的仓储及二次运输。设备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予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储存场地、仓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4)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本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等,并负责升压站整体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投标人负责本招标范围内的继电保护、远动装置、电能计量、调度自动化等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及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电气保护及测量、控制、通信、安稳等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保护定值清单和整定计算书,并完成对所有现场设备的保护整定,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本标段全部继保及仪控、通信等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协调并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储能远控等)的调试及试运行。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全容量并网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40小时。
(15)投标人按政府要求负责乡村振兴事宜,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总承包报价中。
(16)投标人负责本工程需要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期间)、水土保持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土地出让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等税费。
(17)本招标公告提出的是对本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本次招标为全过程总承包招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按照行业标准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19)除后续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调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或发包人根据实际需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减少的项目,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不作调整。
(20)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1)其他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计划 2024年11月份主体工程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 6 月 30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
2.4 建设地点:云南昭通市鲁甸县小寨镇及附近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相关成员须具有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项目投产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提供均可,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业主开具的完工(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4 EPC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近半年内的养老保险或劳务合同,同时承诺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在一个已投运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开具的完工(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分工,并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备注:
(1)联合体牵头方建议为设计单位。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较差,评审时按“相应评分办法”(如有)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23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