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一期锅炉升降平台设备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计划实施于一期两台机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炉顶卷扬机升级优化卷扬机滚筒、齿轮设备,同时添加液压碟刹安全制动器;2)炉顶升级优化超载保护(含重量限制器、失速保护、钢丝绳拉力报警器、操作电缆保护装置等);3)升降平台设备升级优化防倾斜报警装置;4)控制柜、控制元件等升级优化等工作。
2.2 其他:本项目工期在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项目地点: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包含升降机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检修升降平台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4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