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科威特阿卜迪利亚光伏项目地勘及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根据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4-2018)、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4-2012)等现行规程规范,以及国际和行业通行规程规范,结合科威特法律法规(可再生能源法/TheRenewableEnergyLaw;独立的水和发电厂法/IWPPLaw;2005年第48号法律/Law48、2005;2007年第66号法令/DecreeNo.66,2007;2010年第6号法律/Law6,2010;2016年第20号法律/Law20,2016;《公司法》2016年第1号;《科威特市政法》2016年第33号;《环境保护法》2014年第42号等)、当地适用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规范》/TheGridCode;《配电规范》/TheDistributionCode;《输电计量规范》/TheTransmissionMeteringCode)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可研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招标范围内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咨询、审查和评估的会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投资决策审批等相关工作。
1.1.2项目概况
科威特阿卜迪利亚(ABDILIYAH)光伏项目(“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预估约180MW左右(以可研设计结果为准),是中科政府部门间关于可再生能源合作示范项目中的优先推进项目,购电方为科水电部。项目位于科威特中部地区,距科威特城约48公里,距沙特边境约20公里,项目占地面积约2.27平方公里。
1.2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地形测绘及地质勘察、可研报告及相关支持性专题编制服务(中英文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地形测绘及地质勘察工作,并形成相应报告。根据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10100-2018)等现行相应规程规范行对项目进行地形测绘、勘察设计和土壤分析,并提供成果报告。测绘应提供地形图以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准,光伏场区地形图、场内升压站以及送出线路(如有)比例都不低于1:1000。地质勘察要求满足可研编制及审查要求。
(2)根据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4-2018)、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4-2012)等现行规程规范,以及项目所在地适用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规范》/TheGridCode、《配电规范》/TheDistributionCode;《输电计量规范》/TheTransmissionMeteringCode)等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开展敏感因素识别、排查及选址;太阳能资源分析;工程建设条件(站址条件、工程地质、气象与水文);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发电量计算;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设计;土建工程(光伏阵列、升压站、集控室、道路等)设计;总平面布置设计、消防设计、气象站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可研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等。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咨询、审查、批复文件;完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建设必要性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核准和投资决策审批等工作。
(3)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准备的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ESIA(中英文版)、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如需要);并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项目决策规定,进行安全、质量、环保风险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形成“安质环”专篇。
(4)开展地下管线核查、征地实物指标等研究及调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测(根据需要进行流动沙丘勘察、腐蚀性测试、拉拔试验等)、土壤调查。
(5)针对项目所在地电网情况,开展电网研究,完成电网接入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
(6)配合招标人开展科威特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外部评审工作。
(7)配合招标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开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前期报批工作,直至项目完成国家部委备案。
1.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3.1项目实施地点:科威特艾哈迈迪省阿卜迪利亚区。
1.3.2工期要求: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取得科威特阿卜迪利亚光伏电站项目境内外核准(备案)文件止。
具体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7天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及地质勘察工作,4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配合招标方完成可研报告评审,评审后1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审定稿。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基准日的近五年内具有担任过至少两项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工作经历。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必须附合同、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
1.6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完成至少两项50MW及以上境外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咨询或EPC总包业绩,且至少有一项中东北非区域同类业绩系统内境外新能源项目类似业绩(附报告验收证明或合同复印件等文件,须显示工作内容、电站容量)。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 10月 9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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