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TC-ZB-20240903
本招标项目 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已由 发改能源〔2023〕15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能源庆阳煤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项目概况:为推进黄陇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经国家发改委《关于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批复,同意建设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单位为甘肃能源庆阳煤电 。该项目建设规模8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项目投资估算165.74亿元,全井田服务年限61a。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交通便利。
4.招标控制价:贰佰万元整 。
5.招标范围:结合九龙川煤矿建设用地所处区位,做好测绘、踏勘工作,沟通庆阳市和宁县相关部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等问题,编制建设用地报批所需各项方案、报告及相关资料,并确保通过审查,获取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赴现场进行勘测定界等工作,编制符合要求的勘测定界报告,提交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编制符合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用地踏勘论证报告;
3、按照土地报批相关要求,对项目区各功能分区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4、结合九龙川煤矿建设用地实际情况撰写关于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纳入概算的承诺;
5、编制林地、草地、保护区等行政许可准入决定报告;
6、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报告,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7、编制项目建设施工期临时租用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8、编制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完成备案;
9、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10、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撰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并取得审核意见;
11、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书、农用地转用方案等;
12、沟通协调自然资源、政法委维稳办、林草等部门,取得用地相关基础数据及各类说明文件;
13、各类方案、报告的编制、报批及审查;
14、九龙川煤矿建设用地组卷报批过程中的所有其他工作;
15、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5.1 技术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以及自然资源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用地组卷报批相关的法律法规。
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测绘、踏勘及用地报批所需相关方案、报告及资料的编制,并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
7.付款约定:按照投标报价表付款节点依据,每完成一项工作结算该阶段费用的50%;各类方案、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或批复后,支付相应工作的30%;同期完成多项工作的可合并结算并支付;剩余的20%为后续配套服务费,在建设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所有工作及后续配套服务后一次性结算并支付。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且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至少具有两项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业绩 ;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00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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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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