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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本项目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21〕1号)要求,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需进行审查,并提供满足完成备案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2.2计划工期: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供全部施工图审查报告止。

2.3招标编号:

2.4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建设中,招标方统一委托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21〕1号)要求,对本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需进行审查,并提供满足完成备案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其确定书在有效期内,审查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一类。

3.2.2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个及以上大型工业类建筑工程(大型项目:建筑层数不少于25层;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单跨跨度不小于30米;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业绩。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2.5其他特殊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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