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辽宁公司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前期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在营口热电厂现有2x330MW机组的厂区围墙内,扩建2x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供热机组。
2.2招标范围:1.按要求编制以下报告(不限于下列表格内所列专题报告,以项目核准、开工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手续为准):
1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研初勘及相关岩土试验等)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接入系统报告
4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报告
5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7节能报告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9安全设施与条件分析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
10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11文物评估报告
12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1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5水资源论证报告
2.投标人负责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评审,须通过专家会议审查,并向招标人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查会意见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收口,由投标人组织可研审查所需会议(含外审),承担会务工作(含外审),所请专家需经招标人同意。
3.投标人负责收集开展本项目以上专题报告编制所需资料(不限于下列表格内所列专题报告,以项目核准、开工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手续为准),按规程规范要求编制专题报告并通过审查。承担全部支持性专题报告审查费及相关会务工作,招标人配合按期取得政府相关批文(备案)等工作。
4.投标人负责取得核准所需全部支持性文件。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行政批复。
2.4 标段划分: 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前期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期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
3.2.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任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及在该合同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在营口热电厂现有2x330MW机组的厂区围墙内,扩建2x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供热机组。
2.2招标范围:1.按要求编制以下报告(不限于下列表格内所列专题报告,以项目核准、开工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手续为准):
1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研初勘及相关岩土试验等)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接入系统报告
4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报告
5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7节能报告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9安全设施与条件分析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
10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11文物评估报告
12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1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5水资源论证报告
2.投标人负责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评审,须通过专家会议审查,并向招标人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查会意见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收口,由投标人组织可研审查所需会议(含外审),承担会务工作(含外审),所请专家需经招标人同意。
3.投标人负责收集开展本项目以上专题报告编制所需资料(不限于下列表格内所列专题报告,以项目核准、开工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手续为准),按规程规范要求编制专题报告并通过审查。承担全部支持性专题报告审查费及相关会务工作,招标人配合按期取得政府相关批文(备案)等工作。
4.投标人负责取得核准所需全部支持性文件。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行政批复。
2.4 标段划分: 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前期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期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
3.2.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任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及在该合同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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