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规划  设备  (二次公告)  工程  第二次公告  招标二次公告  二次公告  电厂  变频器  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基建项目第四批施工专项公开招标

   日期:2024-10-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Heading-3.Normal-Indent.List-Paragraph.Default.No-List深圳2024年主网基建项目第四批施工专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G
Heading-3.Normal-Indent.List-Paragraph.Default.No-List

深圳 2024年主网基建项目第四批施工专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1905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024年主网基建项目第四批施工专项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标段1:110千伏方正微输变电工程(第二步)施工

变电部分:

1、110千伏方正微变电站工程(第二步):本期建设63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110 千伏出线3回(至220千伏宏图站2回,至110千伏向前站1回),GIS设备按照远期规模一次上齐),10千伏出线32 回,每台主变安装3组5兆乏电容器补偿装置。

2、110千伏方正微变电站对侧220千伏宏图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母线隔离开关后的其它电气设备,即新建HGIS 1个,110千伏避雷器3个,电压互感器1个,站内架空转电缆出线。宏方II线设备前期已建,本期仅将架空转接为电缆出线。

架空线路部分:

1、110千伏向荷线丹荷侧改接进方正微(方正)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0.019千米,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1基(电缆终端站1 处)。由于新建电缆终端塔占用110千伏锦荷线走廊,需恢复架设锦荷线N14-X1-丹荷站单回导地线1×0.097千米。

2、接110千伏向荷线进方正微(方正)单回线路光缆工程(OPGW光缆):新建 OPGW光缆路径长1×1.249km(X1-向荷线 N18)。 由于电缆终端杆在锦荷线走廊下方新建,利用原锦龙至丹荷 OPGW光缆重新紧线长0.097km(锦荷线 N14-X1-丹荷站构架)。

电缆线路部分:

1、110千伏向荷线丹荷侧改接进方正微(方正)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新建电缆路径长1×2.21千米。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1200mm2 型防白蚁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2、110千伏宏图至方正微(方正)双回线路工程:新建Ⅰ线电缆路径长1×5.0 千米;Ⅱ线电缆路径长1×4.95千米。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kV-1200mm2、ZRA-YJLW02-Z-64/110kV-1200mm2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具体建设规模以审定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2:110千伏盐田东港输变电工程电气及线路施工等3项工程施工

包含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光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1: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变电部分:

1、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远期建设 63 兆伏安主变压器 3 台,110 千伏出线 5 回,10千伏出线 48 回,每台主变 10 千伏侧安装 3 组 5 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 63 兆伏安主变压器 2 台,110 千伏出线 2 回(至220 千伏碧波站 1 回,至 110 千伏明珠站 1 回,GIS 设备按照远期规模一次上齐),10 千伏出线 32 回,每台主变安装 3 组 5 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对侧220千伏碧波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新建碧波至盐田东港 1 回 110 千伏线路。碧波站侧 110千伏线路配置 1 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保护型号与对侧一致,保护通道采用 1 路专用光纤通道。

3、对侧110千伏明珠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新建明珠至盐田东港 1 回 110 千伏线路。盐田东港站侧110 千伏线路配置 1 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保护型号与对侧一致,保护通道采用 1 路专用光纤通道。

电缆线路部分:

1、110千伏碧波至盐田东港Ⅰ线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为 1×6.11 千米,电缆截面 1200 平方毫米。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 千伏-1200 平方毫米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防蚁电缆。

2、110千伏明珠至盐田东港单回线路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为 1×3.31 千米,电缆截面 1200 平方毫米。电缆采用 FY-YJLW03-Z-64/110 千伏-1200 平方毫米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防蚁电缆。

具体建设规模以审定版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2: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变电部分:

1、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本期建设63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110千伏出线4回(至220千伏梨园站2回,至220千伏清水河站2回,GIS设备按照远期规模一次上齐),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安装2组7.5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对侧220千伏清水河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清水河至梅园2回110千伏线路,清水河站侧原线路保护更换,110千伏每回线路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保护型号与对侧一致,保护通道采用1路专用光纤芯。

电缆线路部分:

1、110千伏清水河至梅园双回线路工程: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1.272千米,按双回路敷设。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1200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具体建设规模以审定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3:光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变电部分:

1、220kV农园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农园站110千伏配电装置超规模扩建1回电缆出线间隔至光明垃圾电厂。本期新建农园至光明垃圾电厂1回110千伏线路,农园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保护通道采用1路专用光纤芯。本期扩建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的GIS设备基础,电缆沟等。

2、220kV塘下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新建农园至光明垃圾电厂1回110千伏线路,农园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保护通道采用1路专用光纤芯。

架空线路部分:

110千伏光明垃圾电厂至农园单回线路(架空部分):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0.388千米,单回路架设。利用原线路长2.373千米。拆除现状220千伏农朗线N8-N11、220千伏农朗线N1-农园站构架段单回架空线路长1×1.608千米。设计基本风速33米/秒,设计覆冰厚度0毫米。导线采用JL/LB20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每相单根。一根地线采用JLB40-120型铝包钢绞线,另一根地线采用OPGW-120光缆。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塔2基。

110千伏光明垃圾电厂至塘下单回线路(架空部分):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1.199千米,单回路架设。利用退运220千伏农朗线4.599千米,利用110千伏塘下(先锋)至罗田泵站双回线路工程0.752千米。设计基本风速33米/秒,设计覆冰厚度0毫米。导线采用JL/LB20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每相单根。一根地线采用JLB40-120型铝包钢绞线,另一根地线采用OPGW-120光缆。新建单回路耐张塔3基。

电缆线路部分:

1、110千伏光明垃圾电厂至农园单回线路(电缆部分):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1×2.523千米+1×0.087千米,按单回路敷设。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1×800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2、110千伏光明垃圾电厂至塘下单回线路(电缆部分):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1×1.775千米(光明垃圾电厂侧)+1×0.130千米(塘下站侧),电缆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按单回路敷设。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1×800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具体建设规模以审定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3:220千伏玳田站扩建工程等2项工程施工

包含110千伏九凤(下梅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工程,220千伏玳田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1:110千伏九凤(下梅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工程

变电部分:

1、110kV九凤(下梅林)变电站工程:本期建设63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110千伏出线3回(间隔设备为4回),2回至220千伏玳田站,1回至110千伏兰岗站,1回备用;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10千伏侧安装2组7.5兆乏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110kV九凤站对侧220kV玳田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预留间隔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另扩建1个主变进线间隔、3个备用间隔母线侧隔离开关及相应主母线。

3、110kV九凤站对侧110kV兰岗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新建九凤至兰岗1回110千伏线路,兰岗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保护型号与对侧一致,保护通道采用1路专用光纤芯。

具体建设规模以审定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2:220千伏玳田主变扩建工程

变电部分:

本期扩建180兆伏安主变压器一台,在220千伏玳田站原预留位置扩建1个220千伏主变进线间隔(母线侧隔离开关及检修开关前期已建设)。本期10千伏配电装置扩建III段预留部分内容,10千伏出线10回,接地变1台,3组容量为8兆乏补偿电容器组。 220 千伏主接线本期仍维持双母线接线不变。10千伏本期采用单母线分段、三段母线接线。主变压器采用三相、双绕组、油浸、风冷、有载调压变压器。10千伏采用户内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柜,配真空断路器。拆除主变室硬化地面,新建主变及散热器油池及配套设备支架(主变基础、散热器基础前期已建),新建主变泡沫喷雾灭火设施,新建3号主变室吸音板,拆除并恢复主变南侧部分墙体(用于运进变压器),改造电容器室的埋件及挡油设施(拆除并新建地面),接地变室门位置移动,增加埋管等。在原事故油池西侧新建一个事故油池与原事故油池串联。

具体建设规模以审定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标段1:110千伏方正微输变电工程(第二步)施工

变电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本侧及对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配合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白蚁防治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吊车(已在第一步实施);建筑工程不包括: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消防工程(单独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且不下浮。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且结算金额不下浮。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5)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电缆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1)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2)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3)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4)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①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②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 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③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④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⑤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⑥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⑦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⑧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按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费用标准执行《深圳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单价标准》,实施期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新标准则按实施期最新标准执行;若由交委指定单位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5)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架空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1)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2)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牵张场地建设(如有)、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光缆架设、线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通信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3)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①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②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③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④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⑤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标段2:110千伏盐田东港输变电工程电气及线路施工等3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变电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含部分建筑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配合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结构层以上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部分建筑工程内容包括:配电装置楼暖通施工、配电装置楼建筑装修施工。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其他影响设备安装的土建整改内容、门锁、防小动物装置、防静电地板等。

电缆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由中标单位提供费用依据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6)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按限价编制原则计算费用并计算投标下浮率;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7)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 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8)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费用不计入报价,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9)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费不计入报价,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⑤对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项目2: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变电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含部分建筑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配合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结构层以上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部分建筑工程内容包括:配电装置楼(变电站主体为代建工程)土建工程结构层以上设备基础、轻质骨料填充、预埋件、防静电地板、风机系统、装修等整改工作。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

电缆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由中标单位提供费用依据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

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6)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按限价编制原则计算费用并计算投标下浮率;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7)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 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8)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费用不计入报价,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9)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费不计入报价,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⑤对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项目3:光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变电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两侧站内改扩建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电缆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6)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定额套用最新市政定额;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7)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 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⑤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架空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②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光缆架设、线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塔基基面清理及老线路巡线道清理、通信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3)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4)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④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标段3:220千伏玳田站扩建工程等2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九凤(下梅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工程

变电部分:

审定施工图纸范围内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配合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结构层以上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消防工程(单独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项目2:220千伏玳田主变扩建工程

变电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建筑、安装、调试、主变泡沫喷雾灭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本侧及对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白蚁防治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且不下浮。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且不下浮。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5)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二)工期要求

标段1:110千伏方正微输变电工程(第二步)施工

计划工期3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图(含预算)评审意见(或预评审意见)。

标段2:110千伏盐田东港输变电工程电气及线路施工等3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图(含预算)评审意见(或预评审意见)。

项目2: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图(含预算)评审意见(或预评审意见)。

项目3:光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2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图(含预算)评审意见(或预评审意见)。

标段3:220千伏玳田站扩建工程等2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九凤(下梅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工程

计划工期2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图(含预算)评审意见(或预评审意见)。

项目2:220千伏玳田主变扩建工程

计划工期2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图(含预算)评审意见(或预评审意见)。

(三)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原则

标段1:110千伏方正微输变电工程(第二步)施工

1、依据

本工程依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6月设计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2、引用标准

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2020〕6号)、《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

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

3、工程量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6月设计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4、价格

(1)、人工费

人工单价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2)、材机价格

安装工程定额材料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材料执行地材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2024年6月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定额〔2024〕3号)计取价差。不足部分按市场询价。

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3)、设备材料价格

甲供设备费只计列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卸车保管费按甲供设备费(不含主变压器、高抗)×0.5%计。

甲供材料按1%计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甲供材料不计税金。

(4)、其他

1)税金费用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社会保险费费率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

3)余土外运暂按运距25km考虑,弃土场受纳处置费按60元/m3考虑。

标段2:110千伏盐田东港输变电工程电气及线路施工等3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本工程依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9月设计出版的审定版施工图计算。

2、引用标准

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

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

3、工程量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9月设计出版的审定版施工图计算。

4、价格

1)、人工费

人工单价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2)、材机价格

安装工程定额材料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材料执行地材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2024年8月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定额〔2024〕7号)计取价差。不足部分按市场询价。

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3)、设备材料价格

甲供设备费只计列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卸车保管费按甲供设备费(不含主变压器、高抗)×0.5%计。

甲供材料按1%计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甲供材料不计税金。

甲供设备费执行《2024年第二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4)、其他

(1)税金费用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社会保险费费率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

(3)限价余土外运暂按运距25km考虑,弃土场受纳处置费按60元/m3考虑。

项目2: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1、依据

本工程依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7月设计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2、引用标准

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

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

3、工程量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7月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4、价格

1)、人工费

人工单价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2)、材机价格

安装工程定额材料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材料执行地材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2024年6月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定额〔2024〕3号)计取价差。不足部分按深圳 设备材料补充信息价及市场询价。

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3)、设备材料价格

甲供设备费只计列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卸车保管费按甲供设备费(不含主变压器、高抗)×0.5%计。

甲供材料按1%计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甲供材料不计税金。

4)、其他

(1)税金费用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社会保险费费率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

(3)限价余土外运暂按运距20km考虑,弃土场受纳处置费按60元/m3考虑。

项目3:光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1、依据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设计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2、引用标准

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力建设定额站转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定额〔2023〕3号)、《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其中站内箱涵和站外箱涵参照《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年版)》。

本工程中执行深圳市市政定额的内容,费率标准执行的是“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及深建市场〔2021〕20号”文。

3、工程量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设计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为准。

4、价格

1)、人工费

人工单价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2)、材机价格

材料执行地材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2024年7月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2024年第二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定额〔2024〕7号)、《深圳市电力建设定额站关于印发深圳 2024年第一季度电网工程设备材料补充信息价的通知》(深电定〔2024〕6号)记取材料价差,不足部分按市场询价。

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3)、设备材料价格

甲供设备费只计列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卸车保管费按甲供设备费(不含主变压器、高抗)×0.5%计。

甲供材料按1%计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甲供材料不计税金。

4)、其他

5)、税金费用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6)、余土外运及受纳费用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V柴油发动机)考虑。

余土、废渣外运限价变电部分按运距40km计取,线路按运距50km计取,弃土场受纳处置费按47元/m3考虑。

标段3:220千伏玳田站扩建工程等2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九凤(下梅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工程

1、依据

本工程依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3月设计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2、引用标准

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

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

3、工程量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7月出版的审定施工图计算。

4、价格

1)、人工费

人工单价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2)、材机价格

安装工程定额材料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材料执行地材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2024年7月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定额〔2024〕3号)计取价差。不足部分按按《关于印发深圳 2023年第四季度电网工程设备材料补充信息价的通知》(深电定〔2024〕4号)及市场询价。

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3)、设备材料价格

甲供设备费只计列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卸车保管费按甲供设备费(不含主变压器、高抗)×0.5%计。

甲供材料按1%计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甲供材料不计税金。

4)、其他

(1)税金费用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社会保险费费率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

项目2:220千伏玳田主变扩建工程

1、依据

本工程依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8月设计出版的审定版施工图计算。

2、引用标准

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

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

3、工程量

根据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 2024年8月设计出版的审定版施工图计算。

4、价格

1)、人工费

人工单价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2)、材机价格

安装工程定额材料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材料执行地材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2024年8月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定额〔2024〕7号)计取价差。不足部分按市场询价。

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3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4〕1号)。

3)、设备材料价格

甲供设备费只计列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卸车保管费按甲供设备费(不含主变压器、高抗)×0.5%计。

甲供材料按1%计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费,甲供材料不计税金。

甲供设备费执行《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定额〔2024〕7号)。

4)、其他

(1)税金费用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社会保险费费率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深电定〔2023〕14号)。

(3)施工专项补助费执行关于印发《35千伏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补助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定额〔2023〕2号)。

余土土外运限价暂按运距20km考虑,弃土场受纳处置费按60元/m3考虑。

(四)承包方式

标段1:110千伏方正微输变电工程(第二步)施工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电气一、二次设备,全站电缆(不含消防电缆),10kV及以上电缆附件,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10kV绝缘铜管母线及管母金具,铜母线,软母线绝缘子,封闭母线桥,导地线,绝缘子,站内电缆防火带,防火槽盒,变电站箱体(含照明配电箱、户内动力配电箱,户内检修电源箱,户外检修电源箱,户外动力箱,户外端子箱,事故照明电源箱,桥式起重机电源箱,不含风机控制箱),电缆桥架,空调设备、门窗(不包括进站大门、非标准尺寸门窗、玻璃幕墙、建筑幕墙上窗,屋顶采光窗,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排烟、防爆、屏蔽窗、防化学腐蚀等的窗,消声百叶窗,主变压器室通风百叶窗,带防火阀或其他特殊功能百叶窗)

电缆线路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避雷器、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电缆绝缘接头、金属护套交叉互联接地箱、带保护器接地箱、直接接地箱、接地电缆、同轴电缆、接地回流线、电缆保护管(如玻璃钢管、HDPE管,非标准件、非框架采购合同内型号除外)、桥架(与电缆沟一次成型及非标准件除外)、电缆固定夹、电缆防火带、爬梯、避雷针、镀锌钢管构支架(含构架爬梯)。

架空线路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杆塔材料(含地脚螺栓)、导地线、绝缘子、金具、光缆、光缆金具、线路避雷器、相序牌、杆号牌、警示牌及安装架。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合同附件(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为准。

标段2:110千伏盐田东港输变电工程电气及线路施工等3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盐田东港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变电部分:

电气一、二次设备(不含放电间隙)、全站电缆(不含照明电缆、消防电缆),10千伏及以上电缆附件、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铜母线(不含接地铜排)、绝缘子串(不含连接金具)、户内检修电源箱、户外检修电源箱、电缆支架、电缆桥架、导地线、金具、站内电缆防火带,电缆桥架、防火槽盒、户内动力配电箱、户外动力箱、户外端子箱。非标准件及其余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电缆线路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避雷器、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电缆直通接头、电缆绝缘接头、金属护套交叉互联接地箱、带保护器接地箱、直接接地箱、接地电缆、同轴电缆、接地回流线、电缆保护管(HDPE管,含顶管部分HDPE管)、电缆支架桥架(与电缆沟一次成型及非标准件除外)、电缆固定夹、电缆防火带、地埋/平面标桩。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附件《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为准。

项目2:110千伏梅园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电气一、二次设备(不含放电间隙)、全站电缆(不含照明电缆、消防电缆),10千伏及以上电缆附件、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铜母线(不含接地铜排)、绝缘子串(不含连接金具)、户内检修电源箱、户外检修电源箱、电缆支架、电缆桥架、导地线、金具、站内电缆防火带,电缆桥架、防火槽盒、户内动力配电箱、户外动力箱、户外端子箱。非标准件及其余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电缆线路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避雷器、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电缆直通接头、电缆绝缘接头、金属护套交叉互联接地箱、带保护器接地箱、直接接地箱、接地电缆、同轴电缆、接地回流线、电缆保护管(HDPE管,含顶管部分HDPE管)、电缆支架桥架(与电缆沟一次成型及非标准件除外)、电缆固定夹、电缆防火带、地埋/平面标桩。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附件《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为准。

项目3:光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变电部分: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电气一、二次设备、全站电缆(不含照明电缆),10千伏及以上电缆附件、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铜母线、接地铜排、绝缘子串(不含连接金具)、电缆支架、电缆桥架、导地线、金具、站内电缆防火带,防火槽盒、镀锌钢管构支架、型钢构架。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电缆线路部分:建设单位提供避雷器、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电缆直通接头、电缆绝缘接头、金属护套交叉互联接地箱、带保护器接地箱、直接接地箱、接地电缆、同轴电缆、接地回流线、电缆保护管(HDPE管,含顶管部分HDPE管)、电缆支架桥架(与电缆沟一次成型及非标准件除外)、电缆固定夹、电缆防火带、地埋/平面标桩。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架空线路部分: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杆塔,地脚螺栓,钢绞线,铝绞线,导地线,绝缘子、绝缘横担,金具,光缆,光缆金具,线路避雷器,故障指示器,故障精确定位装置,监测装置,视频监控系统,石墨基接地体,标志牌(线路标志牌、警示牌、标示桩、安装支架)。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合同附件(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为准。

标段3:220千伏玳田站扩建工程等2项工程施工

项目1:110千伏九凤(下梅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工程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电气一、二次设备、全站电缆(不含照明电缆、消防电缆),10千伏及以上电缆附件、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铜母线、绝缘子串、户内检修电源箱、户外检修电源箱、电缆支架、电缆桥架、导地线、金具、站内电缆防火带,电缆桥架、防火槽盒、户内动力配电箱、户外动力箱、户外端子箱。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附件《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为准。

 

项目2:220千伏玳田主变扩建工程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如下:电气一、二次设备(不含放电间隙)、全站电缆(不含照明电缆、消防电缆),10千伏及以上电缆附件、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铜母线(不含接地铜排)、绝缘子串(不含连接金具)、户内检修电源箱、电缆桥架、导地线、金具、站内电缆防火带,电缆桥架、防火槽盒、灯具。

非标准件如金具等未在同期公司物资采购目录内(未有物资供应单位)及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如变电站箱体[含照明配电箱、事故照明电源箱、桥式起重机电源箱,风机控制箱、非标准箱体],10千伏以下绝缘子,主变泡沫喷雾灭火设施等)。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附件《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为准。

(五)结算方式

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六)上述项目招标文件备注条款

1、按照要求提供放点测绘报告(若有)。

2、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深圳 ,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79428T,

4、按照水务部门要求和标准设立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及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规程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执行《关于印发深圳 电网基建工程外部补偿工作指引(2023版)的通知》深供电工程〔2023〕93号。

6、涉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需按照深圳市档案局要求报备,若违反归档要求,则进行 基建承包商处罚扣分。

7、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及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基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办工程〔2023〕23号),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协议》,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8、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30 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

9、严格执行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施工期间占用道路或进出场通道时,承包人应当与工程所在地交警部门、交管部门、城管部门、市政设施产权单位、工务局、道路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确保通往工地的道路不受交通阻碍,做好交通疏解,并负责垃圾残砾清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招标文件合同14.11 申请最终支付证书

增加以下内容到第14.11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投产之日起10天内,承包人须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相关结算依据资料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核(按已竣工投产的单项工程分别进行)。收到承包的竣工付款申请,发包人自工程竣工投产后两个半月,完成工程结算,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拟分包内容和分包方式,计划投入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质检员、施工班组负责人等主要人力资源,相关信息在完成招标活动后提供给业主项目部,作为后续施工合同签订和开工报审核对依据,确保投标承诺得以兑现。

12、对于委托中标单位开展的工程赔付工作,需履行公司审批流程,由业主项目部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完成“三方”签证(包含但不限于:赔付种类、量价、时间、人员身份、签章、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