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 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项目 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XX-WWCW2024004
1.招标条件
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 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项目经理部为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铁一局集团 做为招标人对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项目的 PAM制备加药设备/电缆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8.0万m3/d污水管网5.82公里,再生水管网11.7公里。
工期总日历天数:8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开工日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第1包件:本工程所需 PAM制备加药设备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中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2包件:本工程所需 电缆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中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 。第2包件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2023-2025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中。
3.2生产厂商投标的须具备投标物资相应的生产能力,并且满足投标人现场要求;代理商投标的需要出具生产厂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 代理商与生产厂商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和质量的有效合同原件;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与生产厂商有效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 ,上述资料原件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
3.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生产厂商近五年污水处理工程类似供货业绩, 。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股份公司限制交易内的投标单位。
3.6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为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形式、时间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废标处理: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国有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农业交通银行)或国内上市股份制银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开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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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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