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湖南公司-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利用岳阳电厂热力综合楼、排球场、汽车库、钢材库、综合楼、材料库、露天停车场、走道以及闲置空地建设光伏电站,占用屋顶总面积8735.4平方米,占用露天停车场、走道总面积7754.05平方米,占用闲置空地面积139532.17平方米。(闲置空地均为自有产权建设用地)。
设计安装P型550Wp单面单玻组件共计5511块,N型585Wp双面双玻组件共计31998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53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12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7台、30kW组串式逆变器4台,交流侧总容量为17.8MW,直流侧总容量为21.74988MWp。采用0.4kV和6kV两个电压等级并网,采用自发自用的发电模式,共分为10个并网点,4个6kV并网点和6个0.4kV并网点,0.4kV并网点就近接入场区附近箱变低压母线,6kV并网就地升压后分别以1条6kV线路接至电厂1#启动段、2#公用段和3#公用段6kV母线。
本项目为屋顶/车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综合考虑到合理利用屋顶和地面的有效使用面积,本项目组件布置方式:屋顶采用双排竖向5°固定倾角布置方式,车棚采用平铺的布置方式,地面采用柔性支架和5°/15°固定支架布置方式。根据每个闲散地块的实际装机容量,各地块区域配置1-2台6kV箱式升压变,整个系统共配置4台1250kVA箱式升压变、3台1600kVA箱式升压变、1台2000kVA箱式升压变、2台2500kVA箱式升压变,就地升压后接至电厂内部6kV母线段。
2.3 标段划分: 湖南公司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
2.5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首批计划并网日期:2025年01月15日,全容量并网日前:2025年0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全站范围内树木移植、现有砖混建筑物的拆除、拆除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及评审、建筑物拆除后垃圾清运、弃渣场表面覆土、场地平整、土建工程、全部光伏组件安装、柔性支架采购、全部支架采购、安装、逆变器采购及安装、BIPV系统采购及安装、电缆桥架采购及安装、防雷接地(含全部安装材料)、光伏直流电缆采购及安装、全站控制保护设备及综合自动化设备安装、全站设备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全站6kV设备采购及安装、全站中低压电缆及控制电缆采购安装、全站6kV架空线路及光缆采购及安装、照明系统安装、直流UPS系统安装、全站低压开关柜及动力配电箱安装、全站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全站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及试验、全站视频安防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采暖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设备防火封堵及调试、电站整体调试、工程专项验收(包含不限于档案、消防、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可证明材料;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利用岳阳电厂热力综合楼、排球场、汽车库、钢材库、综合楼、材料库、露天停车场、走道以及闲置空地建设光伏电站,占用屋顶总面积8735.4平方米,占用露天停车场、走道总面积7754.05平方米,占用闲置空地面积139532.17平方米。(闲置空地均为自有产权建设用地)。
设计安装P型550Wp单面单玻组件共计5511块,N型585Wp双面双玻组件共计31998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53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12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7台、30kW组串式逆变器4台,交流侧总容量为17.8MW,直流侧总容量为21.74988MWp。采用0.4kV和6kV两个电压等级并网,采用自发自用的发电模式,共分为10个并网点,4个6kV并网点和6个0.4kV并网点,0.4kV并网点就近接入场区附近箱变低压母线,6kV并网就地升压后分别以1条6kV线路接至电厂1#启动段、2#公用段和3#公用段6kV母线。
本项目为屋顶/车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综合考虑到合理利用屋顶和地面的有效使用面积,本项目组件布置方式:屋顶采用双排竖向5°固定倾角布置方式,车棚采用平铺的布置方式,地面采用柔性支架和5°/15°固定支架布置方式。根据每个闲散地块的实际装机容量,各地块区域配置1-2台6kV箱式升压变,整个系统共配置4台1250kVA箱式升压变、3台1600kVA箱式升压变、1台2000kVA箱式升压变、2台2500kVA箱式升压变,就地升压后接至电厂内部6kV母线段。
2.3 标段划分: 湖南公司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
2.5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首批计划并网日期:2025年01月15日,全容量并网日前:2025年0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全站范围内树木移植、现有砖混建筑物的拆除、拆除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及评审、建筑物拆除后垃圾清运、弃渣场表面覆土、场地平整、土建工程、全部光伏组件安装、柔性支架采购、全部支架采购、安装、逆变器采购及安装、BIPV系统采购及安装、电缆桥架采购及安装、防雷接地(含全部安装材料)、光伏直流电缆采购及安装、全站控制保护设备及综合自动化设备安装、全站设备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全站6kV设备采购及安装、全站中低压电缆及控制电缆采购安装、全站6kV架空线路及光缆采购及安装、照明系统安装、直流UPS系统安装、全站低压开关柜及动力配电箱安装、全站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全站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及试验、全站视频安防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采暖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设备防火封堵及调试、电站整体调试、工程专项验收(包含不限于档案、消防、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可证明材料;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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