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 以《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340 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设备购置
2.1.2 交货地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试运行期15天,质保和运维期1年。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采购17套七要素交通气象观测站、7套八要素交通气象观测站、3台GPU服务器、1套防火墙及相关安装调试等设备正常运行前的全部内容。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 ,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下同)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 ,下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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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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