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珠海高栏一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等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据实填写)
国华珠海高栏一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岛、荷包岛以南海域,规划装机容量500MW,场址面积74km2,拟布置单机容量14MW及以上数量不超过36台的抗台型风力发电机组。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7km,水深32m~39.1m,风电场配套建设1座50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8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1回50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并通过新建一回500kV线路(约450m)接入高栏二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高栏二陆上集控中心以500kV线路方式接入广东电网。本项目拟在陆上集控中心内自行建设50MW/100MWh的储能系统。
项目2024年5月已通过核准,计划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首台风机并网投产,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风机并网投产。
2.1.2招标范围:
国华珠海高栏一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配套的储能系统、海洋牧场、海上制氢和远程智慧化管理平台等)勘察设计、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建造(包括但不限于甲供设备在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接货、安装、单体试验、交接试验、系统联调等)及运输、海上升压站基础建造及运输、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采购、风电场电气二次设备(含智慧化场站建设和远程智慧化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配合海陆联调联试、海上升压站现场就位后站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调试和交接试验、配合电网调度联调、配合整个风电场的并网检测试验及仿真建模、数据上传各级集控集运系统所需设备及接口以及联调联试、海上站的消防验收;风电场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和安装调试、海洋牧场建造和现场安装调试、海上制氢建造和现场安装调试等,包括不限于:
2.1.2.1勘测设计
海上风电项目的勘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海缆、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部分(含至高栏二陆上站接入点)、远程智慧化管理平台、配套海洋牧场和海上制氢等项目)全部的勘察测绘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全部设计工作。工程勘察设计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工作和手续(含初步设计及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审、会务组织,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1)勘测
1)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高程系统;水下技术测量技术要求;水位控制测量;控制测量;海上导航定位测量;水下地形测量及障碍物扫测;陆上工程测量;包含海洋牧场和海上制氢等所需的工程测量内容
2)工程勘察,包含风电场范围内风机基础地质详细勘察、集电海缆、海上升压站、登陆海缆、陆上部分(含至高栏二陆上站接入点)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海缆路由勘测;包含海洋牧场和海上制氢等所需的工程勘察内容。
(2)设计
1)专题报告:编制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海上升压站设计、风机基础设计(含迭代设计)、海缆选型及敷设设计、500kV海缆登陆、陆上部分(含至高栏二陆上站接入点)、涉网安全评估等专题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和各项审查(含会务组织及相关费用);
2)初步及招标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组织专家评审;设备采购标和施工标、服务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含图纸)编制和提供招标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
3)施工图设计
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的完整性,在以下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勘测、设计服务范围内,同时需满足招标人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风电场风能资源分析、风机优化布置、微观选址及发电量复核计算、风电机组塔筒及基础迭代优化设计;风电场、海上升压站、海缆、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含至高栏二陆上站接入点)的总布置设计;海工和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交通工程;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防雷和接地系统、照明系统、电缆敷设系统设计;全场消防设计;全场暖通设计;全场通信系统设计;全场智能安防系统设计;结构防腐设计;数字化与智慧化设计,风电场安全监测设计;海洋牧场设计;海上制氢设计;提供设计交底及驻场设代人员等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图在竣工验收时应按地方档案馆和招标人档案管理要求整理、验收、存档和移交。
4)竣工图编制
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工作范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的实际情况,配合招标人完成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等相关工作;竣工图在竣工验收时应按地方档案馆和招标人档案管理要求整理、验收、存档和移交。
5)其它
编制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施工的技术规范书,负责组织技术协议谈判、审核、签订;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投标人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2.1.2.2设备及材料采购
工程设备采购范围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的项目,在以下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设备采购范围内),同时需满足招标人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投标人选定的设备和材料的厂家及品牌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1)电气一次设备采购
电气一次设备采购范围包括海上升压站所涉及的电气一次设备及其附件等的采购、监造、厂内验收、催交、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
(2)电气二次设备采购
电气二次设备采购包括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所涉及的电气二次设备(含智慧化场站建设和远程智慧化管理平台设备以及为上传数据至招标人各级集控集运系统所需的各类设备)的采购、厂内验收、催交、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通信设备中凡涉及接入侧、电网侧所需增加的板块及附件以及安装调试亦在供货范围内。
(3)其它设备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升压站所涉及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设备、站用电系统设备、应急电源系统设备、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设备、消防系统设备、船舶安全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调试、设备标识牌和安全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风电场安全监测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及相应设备监造等。
(4)海洋牧场和海上制氢采购
包含完整一套的海洋牧场设备及其附件的采购、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包含完整一套的海上制氢设备及其附件的采购、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
2.1.2.3 建造与运输
建造与运输范围主要内容为: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下部基础建造并运输至风电场指定位置;海洋牧场设备建造并运输至指定位置;海上制氢设备建造并运输至指定位置。
(1)土建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500kV海上升压站建造、栖装与运输;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施工辅助工程;海洋牧场设备支撑基础工程。
(2)设备安装和调试
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及调试;海上升压站电气二次系统安装及调试;海上升压站内辅助系统安装及调试;海上升压站所有设备的单体实验和调试,站内系统联调;风电场安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配合风电场、海底电缆及陆缆、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含至高栏二陆上站接入点)的整体并网联调联试及涉网试验工作,配合南网总调、广东中调、珠海地调调度、自动化、继保、安稳、网安、计量、通信等相关专业的联调联试,配合完成设备涉网调试工作;完成招标人所需上传至各级集控集运系统数据的接入与联调联试;涉及与送出相关设备确保与南网公司接入端相匹配的配合工作;风电场数字化和智慧化实施。
并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包含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负责勘察设计和海上升压站部分的历次质量监督检查迎检并配合其他主体工程的质量监督。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2.1.2.4 手续办理和创优要求
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满足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消防等要求,配合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水土保持过程监测与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并网手续等行政合规手续的办理,负责办理整个高栏一海上风电项目所涉及的军事影响手续和本标段范围内涉及的海事手续;
创优要求:海上升压站应采用创新型的技术建造,需获得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科技进步三等奖或以上奖项;设计工作需获得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设计成果纳入标准3项;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
2.1.3工期要求:(详见下表,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3.1勘察设计:
2024年12月20日(或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2024年12月10日(或下达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陆上集控中心及送出联络线路招标图设计及技术文件规范书编制(含陆上一次设备技术文件);
2024年12月30日(或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首批风机基础主体结构备料图设计;2025年1月30日完成全部风机基础施工图设计;
2024年12月15日完成海上升压站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12月30日完成海上升压站整体设计;
2025年1月15日完成海缆招标图设计及技术规范书编制工作;
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天内完成竣工图提交;
2.1.3.2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及基础建造:
2025年5月30日完成海上升压站基础导管架及桩制造、验收,具备发运条件;
2025年6月15日完成海上升压站建造、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具备发运条件;
2.1.3.3电气一二次设备采购:
2025年4月30日完成海上升压站500kV主变、500kV电抗器、500kV GIS、66kV GIS等主要电气设备到货,其他电气设备满足风电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2.1.4质量要求:
满足行业及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1.5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由国华(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待海上风电项目公司具备签订合同条件后,签订三方协议将国华(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移给新成立的海上风电项目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2份(必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接或者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方的身份承接),合同业绩内容至少包含勘察设计及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且已并网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同时需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同时需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同时需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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