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330kV输变电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330kV输变电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南发改能源【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州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州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330kV升压站)场址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18km。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中电建共和330kV升压站,以1回330kV线路接入香加750kV变电站,新建330kV架空线路长65km,导线截面选择4×400mm2。
2.3 项目工期:182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01日。
2.4 招标范围: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330kV输变电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相关前期手续、施工手续、竣工验收和备案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准备(五通一平和临建)、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监造、安装调试、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及消缺、涉网试验、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智能辅助控制系统建设和验收、生产调度中心接入和验收、反恐防范设施建设与验收、负责与地方关系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禁入条款: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中标人数量: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年至2024年10月31日)内应至少具有1个330kV或2个220kV升压站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并具有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项目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并担任过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项目副经理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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