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主要承担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任务,建设内容包括水陂工程、泵站工程、新建连通工程、建设骨干输配水工程、新建改造骨干排水工程等。本次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采购项目,包含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及其配套附件,计划采购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数量共计约730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及其配套附件的制造及供货、防腐处理、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安装技术交底及指导、培训、提供技术资料、现场协调、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双方完成合同签订、买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分批供货,计划交货期至2025年7月(买方有权延长合同交货期)。
交货地点:本项目主要交货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等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若除上述省(市)以外长江流域其他省(市)长江大保护项目有同类管材需求计划,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按投标价格进行调配供应,调货比例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20%。
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且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卖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含夜间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筋混凝土管材生产制造商。
(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可含配套管件)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盖单位章有效)、不低于100万元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可含配套管件)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2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18:00。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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