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宜城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磨煤机石子煤智能运输排放系统建设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境内。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全厂两台机组磨煤机石子煤智能排放运输系统所需的所有设备、部件、材料、工器具、人工等,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技术服务(含软件)及后期项目成果论证及评审。
(2)招标设备的末端系统方案深化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货、交验、保管、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成品保护、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4)负责后期工程项目成果论证及评审。根据本项目研究方向及技术难点发表核心期刊科技论文1篇(须提供已经发表的论文全文及录用通知,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版权归甲方所有);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为准,知识产权归甲方独有)。
(5)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2.2.2交货要求
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发表科技论文1篇,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火力发电厂中速辊式磨煤机相关改造业绩,或轮式智能机器人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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