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甘肃甘南夏河10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日芒村
2.2 项目规模: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23901):包括但不限于:
1.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的项目管理;
2.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
3.除主变压器、GIS设备外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4.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含主变及电气设备基础工程,开关柜、SVG和二次盘柜基础工程,生活办公楼及辅助生产建筑工程,围墙、大门、电缆沟及构筑物工程、站内道路、绿化及其他升压站内室外工程等);
5.110kV升压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含110kV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6.110kV送出线路工程;
7.进站道路和施工供电工程;
8.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调试、试验、专项验收、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
9.配合项目整体环保水保安全验收、职业病危害检测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涉及本工程建设和并网相关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试验、协调等全部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9.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有110kV及以上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1个及以上已投运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提供已投运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项目单位盖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8 09:37到2024-11-14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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