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10号装配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5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拆除公司现有厂房,在原址新建610号装配厂房,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由主厂房、附楼组成,主厂房为网架结构,附楼为局部框架结构;配套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采暖、动力、电气、弱电工程;室外配套电气、排水及动力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承包人应完成本招标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艺设计及建安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实施工作,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自的责任及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资格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5)信用要求: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7)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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