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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储氢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华投资山阴县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储氢基地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投资山阴县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储氢基地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华能投(山阴)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国华投资山阴县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储氢基地项目(二次),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MW,本期一次建成,直流侧安装容量120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同步配置10MW/10MWh储能系统。本期光伏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站,线路长度约22km。建设地址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北部北周庄镇境内。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招标内容:国华投资山阴县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储氢基地项目PC工程总承包。

(2)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1)本工程光伏场区等所涉及的光伏项目施工及安装工程、建筑安装、设备(材料)采购、试验、消缺、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和材料(含电缆、支架、接地、护栏、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作;(3)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运输道路改造、进场道路、施工(检修)便道、边界围栏、场区外临时道路的改扩建等工程的施工及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4)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5)本工程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费用成,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人负责完善变更手续;(6)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的设施设计专篇、“三同时”通过主管单位验收的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本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应符合主管部门试运行调试要求,含质监、并网和验收各类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8)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流转工作等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集电线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9)送出线路工程踏勘、设计、核准批复、验收手续等、施工临时便道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所产生费用的补偿(按项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补偿、补偿协议须以招标人名义签订)工程涉及林木砍伐(含办砍伐证)、青苗赔偿、构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0)投标人如对集电线路路径进行优化(但要保证线路走向及塔基基位契合度高于80%,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让,由投标人编制专题报告并获得批复,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塔基及线路施工占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集电线路跨越、穿越引起相关输电线路的改造和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1)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2)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13)本工程涉及改造村寨道路,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对路面进行优化、亮化、绿化等工作。涉及村组道路应结合地方民风、民俗规划方案并报招标人同意,现场道路投标人自行勘察,道路全部改造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4)项目场地管理:项目建设范围内可利用土地资源筛选、确权(核实并确认分布式光伏所利用土地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提供相关支持资料),完成项目建设范围内土地征收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负责后期光伏区植被恢复种植,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各种争议,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注:协议中光伏区和集电线路统称为光伏场区

(3)建设地点:朔州市山阴县北部北周庄镇境内。

(4)计划工期:270天

(5)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2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页截图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08时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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