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陕西公司本部两年期会议接待、环境及保洁物业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含公司电力交易运营中心、评标分中心)会议服务、接待服务、室内环境保洁、部分零星维修等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陕西公司本部两年期会议接待、环境及保洁物业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西安
2.5 服 务 期: 24个月
2.6 招标范围: 陕西公司本部办公区域会议服务、接待服务、室内环境及保洁维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办公楼或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合同内容包含会议服务和保洁服务、合同金额的内容、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物业管理从业资格(需提供《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②具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性材料(投标人证明文件或合同或业主评价等);
③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一年以上的社保参保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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