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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水环境项目智慧水务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浏览:0    
核心提示:石首水环境项目智慧水务工程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石首水环境项目智慧水务工程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首水环境项目智慧水务项目由环科市场承揽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内容,涉及智慧水务相关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技术服务。主要设备包括:水文水质监测设备、城市调度指挥中心基础建设、集控系统开发和厂站工控系统升级改造。
 
(1)水文类监测设备:包含河道、明渠流量监测站、管网液位监测站、气象/雨量站、高清视频监控站、管网智能检测机器人系统及其他类设备等。
 
(2)水质类监测设备:包含地表水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户外柜站、浮标(船)式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实验室台式水质检测仪、便携式多通道电化学测试仪等;
 
(3)城市调度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城市调度指挥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包含通信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服务器、工作站、数据机房基础设施、LED大屏、本地会议系统、气体消防系统、门禁系统、动环系统以及杂项及辅材等。
 
(4)集控系统开发及厂站工控系升级改造设备,包含厂站和闸泵站PLC设备、网络设备、集中控制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石首水环境项目智慧水务工程项目所需的智慧水务设备,主要包含水文及其他类监测设备、水质类监测设备、城市调度指挥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集控系统开发及厂站工控系升级改造设备(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实施地点为湖北省石首市。本次招标采购内容拟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1标段:水文水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雷达液位计、多普勒超声流量计、雨量计)、水质监测系统(岸边式水质监测站、水质快速检测系统、浮标(船)式水质监测站)、管网监控系统、渠道监测、管道移动运维设备、物联网卡以及其他类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技术服务;
 
第2标段:调度中心、集控系统开发和厂站工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主要包含通信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服务器、工作站、数据机房基础设施、LED大屏、本地会议系统、气体消防系统、门禁系统、动环系统、数据服务以及杂项及辅材等;中型PLC、厂站工控安全设备以及集中控制系统及定制开发与实施和厂站自控系统利旧改造和实施等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技术服务。
 
第1标段、第2标段还应包括以下范围:
 
(1)招标设备供货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和辅材等。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安装技术交底及指导、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现场保管、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设备单机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全程指导设备联调联试至达标合格。
 
(5)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2.2交货要求(适用于第1标段、第2标段)
 
(1)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具体以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石首市智慧水务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且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1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合同清单须包含对应标段采购清单中的部分或全部核心设备,且核心设备总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2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第2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厂站机房或集控系统建设相关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且合同清单须包含对应标段采购清单中的部分或全部核心设备,且核心设备总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2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投标。(适用于第1标段、第2标段)。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第1标段、第2标段)。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任一个标段投标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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