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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6     浏览:0    
核心提示: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服务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厅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厅餐饮服务内容包括后厨服务和前厅服务。惠州大厦餐厅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石化大道426号中海油大厦餐厅。惠州大厦餐厅前厅区域总面积共3191.84㎡,餐厅座位668个,小餐厅座位64个,包间4个。深圳大厦餐厅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二楼餐厅。深圳大厦餐厅总面积共1700㎡,餐厅座位380个,小餐厅座位68个,包间1个。定标策略: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时,本项目签订一主一备两份协议。选择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分别为主协议供应商和备选协议供应商,为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厅提供餐饮服务,若主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或因突发情况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招标人可直接向备选供应商下单。当合格投标人为3家时,本项目只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协议,由其负责为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942/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惠州大厦及深圳大厦餐厅餐饮服务内容包括后厨服务和前厅服务。?惠州大厦餐厅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石化大道426号中海油大厦餐厅。惠州大厦餐厅前厅区域总面积共3191.84㎡,餐厅座位668个,小餐厅座位64个,包间4个。深圳大厦餐厅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二楼餐厅。深圳大厦餐厅总面积共1700㎡,餐厅座位380个,小餐厅座位68个,包间1个。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计划服务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入场服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每12个月 服务完成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填制供应商绩效评价表,该表格合格分为 18 分(含) 以上;同时结合每月服务评分取平均值,平均分必须达 90 分(含)以上。两项须同时合格,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其中,三年平均净利润应大于人民币300万元(计算公式:三年净利润总额/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状况表,且成立年份至2023年平均净利润应大于人民币300万元。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合同的餐饮服务验收业绩,且均满足(1)服务内容:包括①后厨服务、②前厅服务;(2)服务规模:满足以下任意条件:①投入人数不少于50人(含);②单年(12个月)业绩合同完成的含税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含)。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单个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合同名称、合同类型、服务内容、投入人数或合同金额;服务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5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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