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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用户侧储能项目及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用户侧储能项目及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用户侧储能项目及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2.2建设规模:(1)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担用户侧储能工程建设项目所包含的项目的勘察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储能项目业务开发(至少1名人员)、储能系统全套设备供货、储能系统外的设备采购供货、设备运输、土建、安装、系统接入、调试、试验、验收、电网接入、向住建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审查等储能系统建设的全部工作、临时技术改造等事项,保证储能系统具备投运所需的所有条件,并通过招标人、电网以及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

本次标的建设规模为200MWh分3个标包,每个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分别是50%、30%、20%。预计采购金额为20000万元,采用费率报价,项目单价为1.0元/Wh,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2)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担智慧能源项目(光储充一体化)EPC总承包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能源项目(光储充一体化)的勘察设计、有关部门手续办理、相关方协调、物资采购(甲供物资除外)、仓储运输、土建、施工安装、系统接入、调试送电、临时技术改造、其他配合工作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投运,工程整体移交(含资料)等的全部工作内容。保证智慧能源项目(光储充一体化)具备投运所需的所有条件,并通过招标人、电网以及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招标人调整后的为准,详见附件1。

本次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为3525万元,每个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分别是60%、40%,采用费率报价。

注: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招标人调整后的为准。

2.3招标范围:一、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担用户侧储能工程建设项目所包含的项目的勘察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储能项目业务开发(至少1名人员)、储能系统全套设备供货、储能系统外的设备采购供货、设备运输、土建、安装、系统接入、调试、试验、验收、电网接入、向住建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审查等储能系统建设的全部工作、临时技术改造等事项,保证储能系统具备投运所需的所有条件,并通过招标人、电网以及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

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查、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储能项目业务开发(至少1名人员)、提供项目上会资料、办理项目有关的申请批复手续、设计方案(含图纸)经政府及供电部门审查通过、工程最终通过相关单位的组织验收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事项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项目环境勘察、物探;监控系统设计;防火墙、围栏、电缆沟、设备安装等土建设计;安全防护及VI标识设计、VR效果图设计;第三方审查代理;以及各阶段概预算编制等能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所包含的设计工作。

2、储能系统设备供应:

(1)储能系统核心设备:变流器(PCS)、隔离变压器(根据厂家设备技术需求配置)、预装式升压箱变(根据10kV并网项目需求配置)、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用户端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监控系统及能量管理系统(EMS)等。

(2)设计与技术服务:包括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等。

(3)设备集成与连接: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统一供货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同一供货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

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3、用户侧储能项目施工承包:包括招标人投资建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施工建设(含项目管理与协调)及乙供设备/材料供货(含履约、品控)。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乙供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包含交流线缆、桥架等辅材)、储能项目监控设备安装并接入“粤能投”平台、储能设备的安装(含设备吊装)、土建施工(含施工场地必要的通电、通水、通路及场地平整措施、安健环措施,含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场地土地补偿、青苗赔偿等工作)、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等;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检测、研究试验及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因项目引起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线路、间隔的改造以及委托具备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提供消防验收报告等;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相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均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招标人调整后的为准。

4、黄牌机制:每个标的里,如有某标包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中出现违约行为而影响甲方项目推进的,甲方有权将其标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分配给本标的其他标包中标单位,分配原则为排除待替换的单位和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100%的单位后,按照该标的中剩余的标包序号顺序,由小到大优先选择单位进行工作内容分配。

二: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1、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查、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和项目建议书、提供项目上会资料、办理项目有关的申请批复手续、设计方案(含图纸)经政府及供电部门审查通过、工程最终通过相关单位的组织验收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事项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项目环境勘察、物探;监控系统设计;防火墙、围栏、电缆沟、设备安装等土建设计;安全防护及VI标识设计、VR效果图设计;第三方审查代理;以及各阶段概预算编制等能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所包含的设计工作。

2、工程物资:主要涉及如开展、计划、招标、合同、协议、交货、接收、仓储、质检、移交等各环节的工作。采购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甲供物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系统核心设备(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储能系统核心设备(变流器(PCS)、隔离变压器(根据厂家设备技术需求配置)、预装式升压箱变(根据10kV并网项目需求配置)、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用户端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监控系统及能量管理系统(EMS)等)、充电设施(全柔性风冷充电堆(标准版)、全柔性风冷充电堆(可选配液冷终端)、全柔性液冷充电堆(标准版)、V2G充电机、一体式充电机(标准版)、交流充电桩(标准版)、枪线等),其中甲供物资的卸货、验收、仓储、吊装、转运、试验、移交等各环节由承包方负责,因承包方管理产生费用的由承包方负责。各类物资应优先选择南方电网近三年签约的物资供应商,选择结果应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使用。其他未纳入南方电网招标的物资应优先选用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同一供货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3、工程物资采购定价及结算原则:项目预结算采用最新一期配网定额作为计价标准,其中材料费部分采用项目建设阶段的南方电网同期信息价,南网信息价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参照同期当地造价站发布的指导文件,仍有不足的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如南方电网有合作供应商可参考,从南方电网近三年签约的物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5家单位进行询价,以靶心法确定同期市场价格)。

4、项目施工:包括招标人投资建设的智慧能源项目(光储充一体化)的施工建设(含项目管理与协调)及乙供设备/材料供货(含履约、品控)。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乙供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包含交流线缆、桥架等辅材)、智慧能源设备的安装(含设备吊装)、土建施工(含施工场地必要的通电、通水、通路及场地平整措施、安健环措施,含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场地土地补偿、青苗赔偿等工作)、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等;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检测、研究试验及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因项目引起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线路、间隔的改造以及委托具备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提供消防验收报告等;负责项目并网流程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有效接入粤能投平台,实现装置在线实时监控;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相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均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招标人调整后的为准。

5、其他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等,按照招标人委托的具体事项,代办代缴相关工作,所产生费用于项目结算时,按实报实销的方式予以支付。

6、黄牌机制:每个标的里,如有某标包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中出现违约行为而影响甲方项目推进的,甲方有权将其标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分配给本标的其他标包中标单位,分配原则为排除待替换的单位和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100%的单位后,按照该标的中剩余的标包序号顺序,由小到大优先选择单位进行工作内容分配。

2.4承包方式:对每单个实际项目,EPC总承包单位包勘查、设计、预算编制、图纸绘制、施工、包所有设备/材料(含设备选型、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等)、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使用,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检测、研究试验及保险购买(包括施工场地租用、余物清理)的费用。

2.52.6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

(1)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时,招标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开始下一批次框架招标;中标人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时,即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中标人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中标人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潜在中标人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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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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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设总(

2、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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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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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储能系统EMS、PCS、BMS、电池设备中,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为自产设备并提供证明文件,自产设备必须提供第三方认证的试验报告。

2、投标人应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电池单体、充电桩必须通过CNAS质检机构产品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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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必须具备以下储能设备相关供货业绩之一(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反映主要工作内容或采购清单的有关页面)。

(1)不少于5MWh的单个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2)不少于50MWh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封面、项目内容、签字或盖章页)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未显示工程规模的,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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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必须具备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相关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反映主要工作内容或采购清单的有关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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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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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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