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泰州公司 2025-2027 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36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2 月 1 日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为保障泰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需由后勤物业公 司提供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全厂保洁服务、全厂绿化维护服务、非生产区域维修服务、驾驶员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等后勤物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 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后勤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内容包含物业服
务、食堂经营、绿化维护、车辆及综合管理等),每个子项目至少涉及 1 份业 绩合同,业绩合同提供至少 4 份,且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 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 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物业服务、食堂 经营、绿化维护、车辆及综合管理等至少 2 个不同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提供 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 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 予认可。
3.2.4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 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物业服 务、食堂经营、绿化维护、车辆及综合管理等至少 2 个不同项目的项目经理经 历。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 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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