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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直流电源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HDQ00304/PCDQ00108 项目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直流电源系统框架协议

项目信息

SHDQ00304/PCDQ00108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直流电源系统框架协议采购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直流电源系统框架协议采购
58套(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执行量为准)。
订单签订后3个月内卖方送货到项目现场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直流电源系统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
2024-12-04 到 2024-12-09
1、 标书费支付成功后, 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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