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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项目海域排水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9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项目海域排水箱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
 

1. 招标条件
本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项目海域排水箱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场地利用海门电厂现有预留用地,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项目海域排水箱涵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电厂厂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里程碑计划工期26+2个月,2024年8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6年10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6年12月底投产。

2.6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包括扩建工程海域435米排水箱涵施工,具体包括排水箱涵的结构制作、运输、安装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总价不小于10000万元的海域施工项目(其中海域箱涵、暗涵、沉管隧道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工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4)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项海域箱涵(暗涵、沉管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分包内容要求:

1.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非主体工程允许合法分包,分包计划(分包单位资质、业绩、负责人等资料,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等)须报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合同报监理人、发包人备案。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专业工程分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工程承担资质,资质等级由发包人(项目单位)审定。

2.分包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承诺函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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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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