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枢纽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枢纽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WKXZ20241289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邮政枢纽楼食堂的餐饮服务,要求承包方负责食材的加工、服务,负责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提供就餐人员早餐、午餐等并据实结算。具体服务要求明细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2服务内容
1.2.1预算总金额为40.04万元/年(含税)。具体报价及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 | 服务内容 | 单个岗位每天服务时长情况 | 岗位数量(个) | 月总服务时长预算(小时) | 年总服务时长预算(小时) | 岗位合计年度总时长(小时) | 含税综合采购单价限价 (元/小时) | 含税年费用总预算 (万元) |
东站枢纽食堂服务 | 厨师 | 月标准工时:每天8小时*22天 | 2 | 352 | 4224 | 19008 | 21.06 | 40.04 |
面案 | 2 | 352 | 4224 | |||||
杂工 | 5 | 880 | 10560 |
食堂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保险、服务管理费、税费、工具、耗材投入与折旧、服装费、用于食堂服务的劳动用品、清洁用品、用具、耗材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费用等(清洁剂、消毒液、垃圾袋、拖把、抹布、手套、口罩等费用)。
注:费用结算时,按照综合采购单价*月度服务时长据实结算,年度结算服务时长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总服务时长。(每天的工作时长最高按8小时结算,超过8小时的部分不予结算)
1.2.2服务
1.2.3合同期:一年。
1.3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4本项目按照含税综合采购单价(元/小时)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含税综合采购单价(元/小时)报价高于含税综合采购单价(元/小时)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详见本章1.2项。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须具有餐饮行业相关的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具备健康证等餐饮行业需要的卫生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