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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范县4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220kV送出线路及配套设备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0    
核心提示:河南范县4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220kV送出线路及配套设备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河南范县4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220kV送出线路及配套设备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范县4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220kV送出线路及配套设备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2.2建设地点:濮阳市范县龙王庄镇胡洼村东至范县舜泽变电站;
 
2.4招标范围: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范县4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220kV送出线路及配套设备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包含所涉及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用地(包含项目用地、施工临时用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及地方关系协调产生的各项费用等)、试验及检查测试、质保期消缺、质量检测、电网验收、各类服务评审验收、定值计算、相关的电网侧上级站通信与改造、档案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以及最终交付投产、直至满足并完成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濮阳市电力公司对工程的验收、线路带电后运行168h的所有工作以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所涉及的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5项目规模:范县舜泽220kV变电站站址位于濮阳市范县县城正东方向,距离范县县城约10km,颜村铺乡王麻口村北侧约600m,北距S302公路约70m。本期工程范县舜泽220kV变电站220kV出线备用间隔,北数第一出线间隔。线路自220kV舜泽变220kV配电装置自北向南数第一出线间隔架空出线,至豫能升压站,本线路全长约3km。
 
 建设规模:新建一条22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 3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2.81km,电缆线路长度约 0.29km,以及舜泽变本标段间隔工程、系统保护、通信等。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及安全目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2.8  质保期:1年。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并提供)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施工资质要求:
 
3.2.2.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贰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需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3.3 业绩要求:
 
3.3.1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3.3.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无法体现内容的为无效合同),同时每个合同附有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图为准),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不予认可。
 
2.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若提供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EPC或线路工程EPC合同,可认定为1个设计业绩或1个施工业绩,投标方须注明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每份合同按一个业绩认定,不能重复认定。
 
3.4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4.1.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变更记录【若有】应与投标人一致;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4.1.2项目经理需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合同业绩未体现项目经理的,另可提供该业绩业主出具的体现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投标方自主证明材料该项目人为项目经理的无效;
 
3.4.1.3提供2023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4.1.4企业业绩可以与人员业绩重复,人员之间业绩可以重复。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4.2.1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
 
3.4.2.2设计负责人需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合同业绩未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另可提供该业绩业主出具的体现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投标方自主证明材料该项目人为设计负责人的无效;
 
3.4.2.3提供2023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4.2.4企业业绩可以与人员业绩重复,人员之间业绩可以重复。
 
3.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5企业未列入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有权开标当天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 2个,含牵头人)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8)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电子注册
 
4.1本项目通过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8时00分前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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