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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配套屋面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3    
核心提示: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配套屋面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配套屋面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规    模: 东莞燃机二期工程,由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粤海银瓶创新区内的一期厂址的扩建端。二期工程建设2×498.48MW级纯发电机组,最终规模为2×472.52MW(9F级、一期)+2×498.48MW级(9F级、二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电力调峰配套设施。本期工程建成后,缓解东莞电网供电紧张形势,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为广东电源形式的多样化作贡献,同时提高系统的应急保安能力,增强系统运行的灵活性,最终促进东莞地区经济的发展。本项目预加装光伏位置为公共区域化水楼顶、光伏车棚(GIS楼南侧)、循环水泵房及加药间屋顶、办公楼顶(含宿舍楼顶),总面积约4978㎡;二期区域主厂房屋顶和光伏车棚顶,其中主厂房屋顶面积约为8200㎡,车棚面积为525㎡,总计8725㎡。本项目预加装光伏屋面总面积约13703㎡,规划光伏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333.4KW。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配套屋面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暂定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配套屋面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除外)、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过程建设工作;负责编制相关文件,进行各类审批、检查、评审等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措施、保障生产运营的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配合甲供材料的到货验收、接卸工作;负责各项检查、验收、审批、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负责施工全过程协调,配合上级公司检查、政府部门检查、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审计等全过程的工作;负责办理备案、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手续;负责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负责项目工程文件定期归档,归档资料完整、准确、及时,满足档案管理相关规范及华能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项目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施工、调试等服务范围;停车棚光伏板施工需配合厂内慢充充电桩安装;进场后需对屋顶荷载进行复核(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为容量单价采购,按最终安装直流侧容量结算总价。本次招标参考给定的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投标人根据总报价折算为直流侧1333.4KW单瓦综合建设单价(不含税单价和含税单价)。该固定单瓦综合建设单价包括了项目至质保期满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误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费用在内,为固定综合单瓦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不少于1MW国内屋顶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屋顶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装机容量页、合同金额页等合同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2)须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设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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