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陆上风电项目第三批(1001MW)塔筒连接法兰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024年陆上风电项目第三批(1001MW)钢塔连接法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均为“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境内,本项目共分为3个地块进行建设,各地块距海原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65km,海拔高程在1590m~2350m之间。拟安装140台单机容量为7.15MW风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包括法兰及配套技术服务采购,车板交货,法兰从投标人工厂至塔筒生产厂家的运费、保险及道路协调费用,详见技术协议。
标段1:67套塔筒连接法兰采购(联合动力UP7150-222机组)
标段2:73套塔筒连接法兰采购。(中车WT7150D220机组)
2.1.3交货地点:以买方通知地点为准,车板交货。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技术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钢制锻造法兰)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为钢制锻造法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供货完成的风机塔筒用法兰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不少于50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到货签收单、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