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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江核电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9    
核心提示:海南昌江核电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
  海南昌江核电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核电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计划工期:  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依托3、4号机组工程在陆地新增5个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范围包括了子站的地基、结构、装饰装修、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能证明工作时间、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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