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热电厂圆形煤仓穹顶、输煤栈桥墙板安全治理工程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2.2 规模:2*330MW。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
2.5 项目情况
营口热电厂输煤系统煤场采用两座直径90米,高度65米全封闭圆形煤仓,每座煤仓储煤量可达5.5万吨,煤仓内安装有圆形堆取料机,负责我厂锅炉燃煤的供给及火车来煤的接卸。
圆形煤仓穹顶采用球冠状网架结构,顶部铺设安装彩钢板、透光板及通风帽。由于营口热电处于渤海辽东湾,10多年来受海风、季风影响及烟气冷凝水影响穹顶彩钢板腐蚀极为严重,天蓝色彩板已变为棕褐色,部分变形脱落,固定螺钉腐蚀脱落,甚至部分锈穿漏孔。通风帽百叶窗损坏脱落,抗台风大风能力严重减弱,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同时雨雪进入煤厂内部对设备设施造成伤害,需要治理。
2.6招标范围: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圆形煤仓穹顶、输煤栈桥墙板安全治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
2.7 特别提醒:一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已清退,本次招标须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2.8 标段划分: 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圆形煤仓穹顶、输煤栈桥墙板安全治理工程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建构筑物屋顶彩板安装或检修维护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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