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消防给水泵组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抽汽凝气式直接空冷煤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消防给水泵组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工业园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5 交 货 期: 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采购1套消防水泵组(1台电动消防泵、1台柴油消防泵、2台稳压泵、1台稳压罐及配套控制柜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台(流量不小于500t/h)消防水泵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水泵流量,除提供合同外须提供业主证明),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项数多者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累计项数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优先。
(4)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产品应具有消防3CF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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