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全地区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全地区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QZPOST-FW-2024031,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根据网运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2024)33号审批的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须采购业主全地区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共计6个标包,标包1-2各中标1-2家供应商;标包3-6各中标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168万元(含税)。本次招标内容为【标包1】、【标包4】和【标包6】。各标包金额及概况如下:
标包号 | 县市 | 预算金额 (万元) | 概况 |
1 | 市本级 | 50 | 黄牌车:24辆 |
2 | 市本级 | 65 | 蓝牌车:76辆 |
3 | 江山 | 20 | 新能源:1辆 燃油车:32辆 |
4 | 龙游 | 18 | 新能源:3辆 燃油车:31辆 |
5 | 常山 | 5 | 燃油车:50辆 |
6 | 开化 | 10 | 新能源:24辆 燃油车:13辆 |
| 合计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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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如下(适用所有标包):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采购序号 | 报价项 | *最高限价(含税) | 评分权重% | 备注 |
1 | 市本级-黄牌车 | 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全地区车辆汇总》 | 1-1 | 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 | 折扣率≤1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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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 | 配件服务费≤1.5% | 3 | ||||
1-3 |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35 | ||||
1-4 |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7 | ||||
2 | 市本级-蓝牌车 | 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全地区车辆汇总》 | 2-1 | 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 | 折扣率≤1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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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 | 配件服务费≤1.5% | 3 | ||||
2-3 |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35 | ||||
2-4 |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7 | ||||
3 | 江山 | 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全地区车辆汇总》 | 3-1 | 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 | 折扣率≤1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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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 | 配件服务费≤1.5% | 3 | ||||
3-3 |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35 | ||||
3-4 |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7 | ||||
4 | 龙游 | 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全地区车辆汇总》 | 4-1 | 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 | 折扣率≤1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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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 | 配件服务费≤1.5% | 3 | ||||
4-3 |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35 | ||||
4-4 |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7 | ||||
5 | 常山 | 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全地区车辆汇总》 | 5-1 | 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 | 折扣率≤1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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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 | 配件服务费≤1.5% | 3 | ||||
5-3 |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35 | ||||
5-4 |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7 | ||||
6 | 开化 | 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全地区车辆汇总》 | 6-1 | 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 | 折扣率≤1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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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 | 配件服务费≤1.5% | 3 | ||||
6-3 |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35 | ||||
6-4 |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 | 折扣率≤100% | 7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的基准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2024》。结算费用=Σ常用修理项目材料费(工时费)基准单价×折扣率
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参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执行,基准单价为“一类维修每工时10元,二类维修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每工时5元”。结算费用=Σ其他项目维修工时费基准单价×折扣率
其他维修项目材料费的基准单价为中标人进价。结算费用=Σ中标人进价×(1+配件服务费)。单个配件/故障项目维修金额1000元以下的,以乙方的报价作为配件费基准价,乙方提供进货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单个配件/故障项目维修金额超过1000元及以上的,维修前甲方向本项目所有中标供应商进行询价,甲方经询价后取最低价确定具体维修供应商,乙方提供进货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相同维修项目在合同周期内不再重复询价。
所投机油品牌,须为美孚、壳牌或车辆品牌指定机油。
合同期内如采购人新增车型的,中标人应及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报价,经采购人决策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针对在合同区域之外故障的车辆,为满足生产需要,在省内出现故障且维修费用不少于500元的,经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故障地就近维修,按照故障地采购合同进行结算;在省内出现扎胎等能快速定位问题并修复故障、维修时效要求高且维修费用少于500元的,以及省外出现故障的,可就近维修,不纳入本项目管理。
中标人应承诺,如发生其他区域的车辆在本区域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中标人不得拒修,应按本区域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进行维修并结算。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合同条款参照原条款。
(四)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人工费、拖车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每个项目必须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五)项目
(六)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 ,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标包1须具有有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标包2-6须具有有效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四、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中国邮政集团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十、供应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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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