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环保政策需要天源公司计划实施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 工程。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建12台φ3600mm纯氧连续气化炉代替 现有造气炉进行供气,改造后现有变压吸附装置需要进行改造,满 足生产需要。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投标方负责变压吸附改造项目设 计、供货、施工、服务、现场旧设备拆除并倒运到招标方指定 位置、土建基础拆除。具体内容如下:
变压吸附改造项目工艺包、HAZOP分析、LOPA分析、SIL验算、预算 书、全套施工图设计(吸附塔按照疲劳压力容器规范设计)、供货 (含吸附剂、程控阀)、土建施工(含地基拆除、基坑回填、土地 平整、地基处理)、旧设备管线拆除、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 人员培训、配合竣工验收、安全“三同时 ”验收等全部由投标方负 责。
照明供电接入点:现场照明接线箱
仪表接入点:变压吸附DCS系统利旧,由投标方负责适应性改 造,满足装置控制要求。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接入招标方中央控 制室GDS系统。
拆除:包括吸附剂卸出后倒运至招标方指定位置(厂区内), 旧设备管线拆除后倒运至招标方指定位置(厂区内),旧设备 基础拆除及施工垃圾合规处置。
其余范围:界区外1米。(从分离器进口管线到产品气出口)。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南城办北陈村天源公司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 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 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 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化工机械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 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化工机械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或工资证明( 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1年内连续6 个月工资证明)。
3.5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
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 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 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 理。
3.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的【EPC总承包】 或【设计+供货(EP)(供货指程控阀+吸附剂供货)】业绩。
(1)类似业绩指以下其中一种:
①处理能力23000Nm3/h及以上的变压吸附装置提氢(含闪蒸汽 回收)项目。
②处理能力23000Nm3/h及以上的变压吸附装置脱碳项目。
(2)近年指: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EPC总承包业绩 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设计+供货(EP)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
在此期间);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 、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EPC总承包业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 文件
设计+供货(EP)业绩:【至少一张竣工图】及【程控阀和吸 附剂材料验收合格证明资料(须有业主方签字盖章)】。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 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 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5 17:30至2024-12-30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