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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一体化提升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6    
核心提示: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一体化提升工程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1. 招标条件本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
 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一体化提升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一体化提升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天生港镇南通电厂。

2.2规模:2*350MW。

2.3招标范围:

2.3.1投标人负责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储能应急开关室整治;负责储能区域文明生产整治;负责储能区域管排外保及油漆出新改造。

2.3.2投标人负责100MW/200MWh储能电站周边消防主干道和支路黑化改造;负责储能西侧地面出新;负责储能区域东侧来路处围墙及周边地面改造;负责储能区域消防通道破损地胶修缮及通道内部粉刷。

2.3.3投标人负责提供并安装储能电站周边区域安全围栏1100米及大门,在储能主变北侧道路入口、储能电池舱区域道路入口、生产楼至储能电站生产现场天桥入口等区域提供并安装16台人脸识别及3套显示设备、其他相关设备装置及软件平台、道闸、人行道闸顶棚、门禁区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包含语音提示);负责在燃料栈桥至储能区域出入口处提供并安装2台人脸识别系统;负责提供并安装2套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实时播报大屏及相关软件;负责本标段所有新增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负责编制培训课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并组织不少于4课时的培训活动。投标人负责将室内雨水泵控制柜移至室外,控制柜由户内控制柜改为户外控制柜,制作并安装防雨棚;负责修缮、利旧、改造旧传达室(三间房),建成储能智慧安全警示VR体验室、储能安全培训教室、储能设备职业健康宣传室;负责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构筑物老化整治;(2)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一体化提升工程消防道路整治;(3)江苏公司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一体化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提升整治;本次招标为统招统签,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内容同时投标和报价,若中标,与南通电厂签订合同。

2.5施工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天生港镇南通电厂厂区内。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日,2025年2月3日开始,2025年4月3日结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建(构)筑工程或建(构)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是供应商与业主方(或业主方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分包业绩为无效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或其它能够证明为正式员工的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2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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