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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斯味特2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31    
核心提示:宿迁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宿迁市洋河新区斯味特2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宿迁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宿迁市洋河新区斯味特2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 。
 
2.2工程概况
 
 直流侧装机容量299.7471MWp,交流侧额定容量250MW 。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395 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1月30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5年02月20日,计划首批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5年09月30日,计划全部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5年12月15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6年02月28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场、升压站、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改造、储能工程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和安装、调试、试验和检验、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项验收等全部工作,满足接入电建新能源集团江苏省集控的软、硬件条件,满足政府部门对项目的相关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为“交钥匙总承包工程”。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政府部门及电建新能源集团的相关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R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R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R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R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R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R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R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试运行、并网验收手续等;R土地征(占)、租用及协调,土地复垦与验收;R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R工程保险;R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R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
 
(1)项目手续:
 
手续办理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办理送出工程合法合规性手续,负责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协助发包人办理消防手续等。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及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完成光伏发电场、升压站、集电线路、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改造、储能工程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及竣工图。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所有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发包人、江苏省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电网责任有限公司的审查。与设计相关的协调费、咨询服务费、会议评审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场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升压站设备(含全部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装置、通信及远动设备及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监控(监测)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照明、采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集控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等、不含储能设备)、智慧工程设备、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改造设备(含杆塔、输电线缆、绝缘子、金具、一次、二次设备及装置等)等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催交、运输、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组装、验收、管理、配合调试等;同时负责对光伏组件、储能系统等甲方供应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造、催货、协调、卸车、吊装、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
 
(4)建安施工、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及调试(含组件安装、场地平整、桩基础、支架、集电线路、杆塔、箱变、道路、排水、围栏、临时围档等所有工程)、升压站施工及调试(设备基础(含储能设备基础、电缆沟等)、围墙(含电厂大门)、设备安装(含储能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试验、调试)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施工及调试(含全部一次、二次设备及装置、通信及远动设备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送出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等)及调试(含场地平整、桩基础、杆塔组立、线路架设、附件安装、辅助工程施工,对侧站改造及调试等)、道路施工(农业生产道路、运维检修用道路、砂石道路、混凝土道路等),绿植种栽、绿色植被恢复施工,环保专项施工,水保专项施工、施工准备(三通一平)、智慧工程建设等。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达标投产、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出具安装、试验及调试报告,完成电磁建模,满足省、市、县电网公司或供电局的要求。
 
(5)临时占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林地(临时占地)所涉及到的协调费(含工作经费)、技术服务费、临时占地耕地复垦费及相关恢复费等费用及手续办理。
 
(6)并网及试运行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与当地电力部门对接、对侧站协调、并网手续及验收(包括储能系统)、倒送电、配合储能系统投产、配合完成试运行(首台、整套)、工程尾工、消缺整改、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
 
(7)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工程应开展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质监、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并网和工程档案等竣工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电网公司及电建新能源集团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8)工程协调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所有开工许可证件办理);投保建设期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完成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及整定、系统调试、试运行、调度、通信协议、供电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消缺、培训、验收等)及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负责完成线路跨越、道路跨越、河道跨越等协调,并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协助开展技术质量监督、电力质量监督、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工作;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及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负责实施过程中涉及所有外部对接的协调和批件办理的相关工作。与项目相关的以上协调费、服务费,均由承包人承担。
 
同时包括电网公司及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县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类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各类费用。
 
(9)与储能系统的工作界面:为储能设备基础外平台接口,完成储能设备基础外平台接口适配附件、配件制作,负责完成上述工作的安装、调试;配合完成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和供货,完成储能系统安装,并组织系统调试;办理储能系统的并网手续;完成储能系统涉网试验;配合储能系统投产。
 
(10)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安全与环境保护“三同时”所涉及的有关设计、采购、施工;负责所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要的开支;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涉及本项目设计、合规证照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电力质监验收、地方职能部门质监验收、其他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配合本项目的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2024年)内具有累计装机容量100MW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合同协议书,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拟派;
 
(7)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其中具备设计资质的且分工为设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9)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其中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 12 月 25 日至2025年 1 月 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工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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