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纺织城2.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东方纺织城2.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699号。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2.771145MWp,本次招标容量2.771145MWp。江苏华电盛泽东方纺织城2.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由华电苏州吴江光伏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本工程利用东纺城公司厂内建筑物屋顶布置光伏组件。项目建设总规模2.771145MWp,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周围交通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太阳能资源属第三类地区,即“资源丰富”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东方纺织城2.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HDTDZ065/18-ZB-07501):招标人负责①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和电缆(包括光伏专用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屋顶载荷复核及加固方案编制⑤监理⑥法人管理费,投标人负责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试验、试运、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所有手续办理(含项目并网申请、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东方纺织城2.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施工或服务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2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分包(须含光伏区域建安工程)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2.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31 09:27到2025-01-0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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