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外巡内诊方式下的海上风电机组健康管理体系研究与试点应用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投资江苏分公司华海风电场为海上风电场站,位于盐城市东台市北条子泥及竹根沙海域,场站共有125台风机;风电场运营容量50.24万千瓦,其中风电场风机以上海电气4MW、远景4.2MW机型为主,具体项目概况如下:
场站名称 |
场站容量 |
风机台数 |
风机机型 |
华海风电场 |
302.4 |
75 |
远景EN136-4.2MW(12台) 上气SWT130-4.0MW(63台) |
华海(竹)风电场 |
200 |
50 |
上气SWT136-4.0MW |
合计 |
502.4 |
125 |
|
仍采用传统的望远镜方式来完成125台风电机组的常态化巡检,该方式下的巡检人工作业强度高、出海巡检安全隐患大,且还受限于出海作业窗口期等问题,对极端气候、天气等影响后的风电机组运行情况检测,不能及时的、灵活的开展风电机组巡检,无法保障风电机组的安全运行,可持续发电。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无人机巢的技术应用,立足国华投资已建的智能巡检管控平台进行机巢巡检模式的深化应用,建立海上风电机组无人机巢巡检应用新模式,减少运维人员工作量,降低巡视风险,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和效益为总体目标;机巢巡检可结合已建立的风电机组CMS在线监测应用系统构建一套外巡内诊协同巡检体系,形成数据驱动监巡检修应用模式,通过风电机组生产运行动态数据实时监测,实现海上风电机组故障诊断及预警决策,保障风电机组健康运行。通过无人机标准作业流程,在管控功能的基础上,打通多无人机固定机巢多协同作业,实现无人机集群作业的智能管控,建立基于无人机无人机固定机巢的网格化海上风电机组全远程、自动的巡检模式。通过试点应用,测试并完善项目研究内容,从而建立海上风电场无人巡检应用模式,并通过后期对平台及巡检要求的不断完善,形成相关行业无人机巡检操作规范及应用模式。
2.1.3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3个月内设备进场,4个月内系统部署、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及上线运行,9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4 项目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研究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具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研究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