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密山市柳毛湖 200MW 风电项目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境内,距密山 市城区约 35km,交通便利。风电场所在地区最大冻结深度为 2.12m,标准冻结深 度为 2.04m。场区地面高程 100m 至 200m。本工程拟安装 40 台单机容量为 5.0MW 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200MW。本工程拟建设 220kV 升压站一座,升压站设计 规模为 200MVA,以 1 回 220kV 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接入汇集站,架空线路约 48 公 里。本工程拟建设 20MW/40MWh 储能系统,拟建设于黑龙江鸡西密山市柳毛乡永 胜村永胜六组东侧 2km 处,距风场约 30 公里。
密山 200MW 风电项目维检技术服务时间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9 年 12 月。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日常维护:参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 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 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编制统计报表并及 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 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2 缺陷故障处理服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 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3 定期工作:参与新能源场站内设备定期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 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 配合做好涉网安检,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 工作。参与电场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 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4 综合管理:协助编制场站生产准备大纲和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协助建立和完善场站生产运营机构。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 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 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 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综合后勤、 综治维稳等工作。
2.2.5 服务期间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可由发包方在其管辖范围新能源场站进行 调配使用。
2.2.6 投标单位应对愿意继续留在原维检技术服务岗位上的人员,同等条件 下不低于原服务企业薪酬标准优先录用。
2.2.7 招标范围不含 220kV 送出线路及 220kV 升压站的运维和检修工作。
2.3 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按照五年(2025 年 1 月至 2029 年 12 月)招标,合同一年一签。
若维检服务期满一年后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 函告承包方终止维检技术服务合同,维检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维检时间进 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4 承包方式
“ 固定单价承包 ”方式,本项目实际招标期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 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五年内综合单价均按本次招标报价执行(若根据发包方要求调整现场主、辅维 检技术服务项目,双方将按实际投入人数等因素调整执行合同金额,具体按投 标报价表报价明细执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在合同执 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 化、项目增减等, 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 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 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 目的 2 个运维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 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 附录)。
3.5 主要人员:
3.5.1 场站主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或储能运维工作经验 3 年及 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 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限男性,且年 龄不大于 45 周岁。
3.5.2 场站辅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或储能运维工作经验 1 年及 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 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且年龄不大于
45 周岁。
3.5.3 投标人必须指定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新能源场站或储 能运维工作经验 5 年及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 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等专业,限男性,且年龄不大于 45 周岁。
3.5.4 中标单位提供的维检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新能源 电站的维检技术服务,且所提供的维检人员至少有两人具备储能维检业绩。
3.5.5 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人员。维检技术服务 人员通过招标单位资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方可进场, 进场后经 过一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5.6 承包方必须常设有项目负责人(由主维检人员担任)、安全管理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发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熟悉场 站业务面危险点源特点的人员担任。
3.5.7 场站主、辅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3.5.8 主/辅维检技术服务人员进场前应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5.1 和第
3.5.2 条款要求。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 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7.2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 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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