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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3    
核心提示: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占比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
 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占比为 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南部清泉街道、崇文街道、东 古城镇、斜店乡。

2.4建设规模:38.125 万千瓦,拟安装 46 台 8.3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 设施,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及配套设施。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244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方式, 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勘察、设计;本风电场区风机主体部分,包括 46 台风力发  电机组和基础、46 台 35kV 箱式变电站和基础、场内外道路及附属设施、风机吊  装平台、35kV 集电线路、项目安装工程, 220kV 升压站及配套设施,以及为合规建设该等建设内容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详细勘察; ②设计;

③所有设备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催交、运输(包括设备 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设备牵引工作) 、安装、试验、调试、接卸、验收、仓储保管;

④建安工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及验收;

⑤涉及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合规性手续办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承包范围内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场内外施工道路、 升压站、风机基础平台、集电线路、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等) 需要的全过程  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工作。配合送出线路设计单位提供相应技术文件和要求。

(1)场内外施工道路:高速路口至堆场道路、堆场至场内道路、场内临时 道路、长期或永久租赁的道路, 以及道路开口、清障, 与地方政府、集体和群众 协调等均包含在内。

(2)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与  土建工程的设计均为投标人的勘测设计范围;勘测设计工作包含项目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和设计技术管理服务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提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勘察文件)第三方审查、设计交底与答疑、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竣工图 编制等工作,安全、消防设施、节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 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驻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 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工作。勘测设计 标准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以上规范要求。

2.6.2 风电场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该风电场项目建设需要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 电场设备及材料(风机、塔筒、锚栓、箱式变电站、风机基础材料等) ,升压站 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施工材料(户内外高压设备、主变、开关柜、无功补偿、接地 变、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工作台等) ,电力电缆(含连接用铜铝过渡端子、冷 缩终端等)、控制电缆、通讯光缆及所需辅助材料, 计量设备、通信设备、涉网 设备、风机视频监控等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采购, 以及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的相 关采购。其中:涉网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其他设备需满足国家、行业规 范要求。风机、箱式变电站、升压站一二次设备、以及其他的重要设备的售后服 务时间明确;五防装置安装范围包括塔筒门、箱式变电站高低侧;所有选择的主 要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所定设备的技术协议必须招标 人、厂方、总包三方签字确认。

(2)主机设备(含 1 台桁架塔及附件)、箱式变电站、主变压器为暂估价, 由招标人负责招标,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履行;本工程除暂估价 以外的其它一切与本风电场工程建设和试运行有关的设备设施、材料、备品备件、 安装工具、检测检修工具等,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并承担,计入投标 总价。投标人另外还需负责采购风机现地控制柜至风机中央监控系统之间光缆   (型号和技术要求由主机厂家提供),风电机组与风电机组之间、风电机组与中 央监控系统之间的连接通信光缆,监控系统屏柜 UPS 供电电源。

(3)主机设备(含机舱、轮毂、桁架塔、叶片等)运输:机舱、轮毂、桁 架塔采用机位车板交货,相关费用由主机设备供应厂家承担,叶片采用堆场车板 交货,堆场装卸、保管、堆场至机位的运输及相关保险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 费用(不包含在主机设备暂估价中)。

2.6.3 风电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设计范围内,界区以内的本项目(工程)全部土建及设备安装  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场区内外(分界点及分界点以内)道 路(含改扩建、接驳)工程,风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220kV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 程,输电线路建筑安装(含改迁建)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建筑安装工程、通讯设 施建筑安装(含改迁建)等,以上施工工作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政府规章制度、电网验收要求为准。临时堆场设置, 冠县收费站出口至堆场及冠 县收费站至机位的道路整改、清障(含架空)。

(2)场内外施工道路:分界点内的道路整改(含清障、协调工作)以及高 速路口至堆场道路、堆场至场内道路、场内临时道路、长期或永久租赁道路及道 路开口、清障,与地方政府、集体和群众协调等均包含在投标人合同范畴内。

(3)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集电线路、箱式变电站基础等  >)、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以及需 要配套的所有项目。

2.6.4 风电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含附件安装 与调试)、集电线路、引下线安装、箱式变电站设备及其附件安装、箱变与风机 间电缆及光纤安装、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 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系统、控制系 统、试验、调试等,包括单体调试及配合联调和整套启动调试。35kV 集电线路 接入升压站 35kV 开关柜接入端(含电缆头的制作及安装),通讯光缆接入升压 站相应设备光纤终端盒(含熔接),场内已有国网 35kV 线路改迁。

2.6.5 220kV 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220kV 升压站电气一 次、电气二次(含综合自动化、继电保护设备、通信设备、一次调频设备等)、 暖通消防、给排水等,包括但不限于主变、220kV 成套设备(GIS)及其附件、220kV 母线桥、 35kV 配电装置、35kV 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  (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   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及远动系统、 二次安防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 计量设备、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快频响应装置、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软 件系统(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污水处理、火灾报警系统、全站 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和材料等。承担本工程范所有设备的监造、催交、 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承担本工程所有设备质 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2.6.6 22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 升压站场地平整、 综合运维楼及配套设施、综合泵房、库房、危废库、引接自来水(包含水净化装   置及供水管道)、全站电缆沟、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   内外排水及护坡、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全站   消防、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以及接入到升压站内的公网通信线路施工等。负责根据地质详勘情况编制升压站基础地基处理试桩大纲并通过审核,并委托第三 方桩基检测单位出具试桩报告,实现零缺陷移交,达到无故障场站的建设标准。 施工期间的产生的手续办理及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方自理负责。

2.6.7 220kV 升压站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220kV 成套设备(GIS)、35kV 设备(户内开关柜)、SVG、接地变和站用电设备、电缆、消防  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风功率预测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 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电力生产管理系 统、全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设备的安装、试验、监造、催交、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实现零缺陷移交,达到无故障场站的建设标准。 施工期间的产生的手续办理及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方自理负责。

2.6.8 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程项目全部临时用地手续及费用等由投标人负 责,永久用地手续由投标人配合协调、办理, 场内国网 35kV 线路改迁手续办理。 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围中没有列明,但是根据 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 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确保本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 须的,那么该等工作和/或服务亦应无条件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构  成合同承包范围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完成;投标人按照本条约定提供 的该项工作和/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  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违反地方相关行政法规产生的 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其余手续办理及验收,投标人应予以配合,包括但不 限于资料提交,场地准备等。

2.6.9 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 (包含升压站所有设备、风电机组、箱式变电站调试用发电机、材料及耗材等)。

2.6.10此次招标工作不包括储能和站外送出线路部分,后续完成该部分设计 及施工内容时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2.6.11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环保、通讯、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 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协调办理、跨 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恢复等工作, 跨越水库以及通讯线路等安全通道及 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穿)越如跨电网、铁路、公路等。

2.6.12工程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土地审批、农用地审批 及林地砍采伐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工 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和地方质监手续办理。

2.6.13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试验期间缴纳水、电费、施工过程的监测和评估、 工程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6.14负责 EPC 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 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迁坟、围栏、杆塔等,设备及 材料运输涉及的房屋拆迁、通讯及电力农网线路举升及拆迁等;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施工临时占用土地、 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保险;负责生产生活物资配置,并协助生产 准备等相关工作。

特别说明:

(1)招标人仅负责本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详见模拟工 程量清单的其他费用)、生产准备费(但调试、特殊试验、联合试运转费、涉网 试验、性能试验以及备品备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模拟工程量清单 中“06 其他费用”采用单项包干、据实结算的方式(各分项按照中标价格据实 结算)。

(2)项目相关政府合规性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办理(详见模拟工程量 清单的其他费用)。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 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围中 没有列明,但是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 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确保本项目 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须的,那么,该等工作和服务亦应无条件视为已经包含在合 同承包范围中并构成合同承包范围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完成。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因素变化对工程设计、施工及造价的影响。 投标人中标进场后,需及时进行详细勘察,按照确定的选址方案,进行风电场各 风电机组位置地质详勘,并准确测算土壤电阻率,提出风电场地质详勘报告及附 图。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问题、与提供的初勘地勘报告不符、产生地勘偏差, 不予以调整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4)投标人需设置叶片临时堆场,临时用地、复垦、设备装卸、堆场至机 位的运输、保管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不包含在暂估价中。临时堆场有效面积不 小于 12000 平方米,且满足存放叶片数量不少于 3 套,并具备叶片常规车辆运输 及装卸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联合体各方均需满 足)

3.3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 合甲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 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4 企业业绩要求:

近 5 年须具有以下全部业绩:

(1)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工程和 220kV 及以上已完成 的升压站设计业绩;

(2)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已竣(完)工的风电工程和 220kV 及以上 已竣(完)工的升压站施工业绩。另,如投标人提供 1 项 300MW 及以上已竣(完)工的风电工程和 220kV 及以 上已竣(完)工的升压站 EPC 业绩,则可视作满足业绩要求;风电工程和升压站 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3.5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执行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职务;如在投标阶段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须承诺中标后到本 项目任职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3.6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和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已竣(完)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完)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 理业绩,风电工程和升压站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3.7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 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 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近 5 年须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工程和 220kV 及以上的升压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7.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5 年须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 和 1 项 220kV 及以上的升压站已竣(完)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完)工 EPC 总承包 业绩。

3.8 相关说明:

(1)风电工程施工业绩范围:须至少包含风机基础和安装;1 个单独的风 机基础加 1 个单独的风机安装视为 1 个有效风电工程施工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均需要提供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 明。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 合同或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4)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 注意事项:

(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 业绩时间以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上的竣  (完)工时间为准。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上没有时间 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完)工时间为准; 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工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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