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主城核心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主城核心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项目”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昆明市主城核心区供水管网漏水治理工程可行研究报告批复》(昆发改投资〔2024〕214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昆明市主城核心区供水管网漏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昆建发〔2024〕166号)批准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主城核心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项目。 2.2 建设 2.3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方案论证、图纸审查、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包括施工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2.4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规模¥15362.70万元(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金额),其中施工图设计费¥250.3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2214.01万元,包含: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老旧市政供水管网共10条,涉及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更新改造小区公共供水管网共13个,涉及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更新改造水泵8台、加压泵房一座。具体为:(一)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市政供水管道及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小区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具体为:市政管网:更新改造10条市政管网22.598公里;(二)庭院小区供水管网改造:更新改造庭院小区13个,供水管网 18.157公里;(三)泵站改造工程:包括丰宁、云南印象泵站更新改造,省委党校片区更新改造。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为准。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在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即使没有详细列明工程子目或有对应分项进行报价,其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6 工期要求:本项目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任务时间节点,须在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设计周期按发包人(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执行,后续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若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有调整,按照发包人(即招标人)要求执行。 2.7 质量要求: (1)总承包质量要求: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 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 及国家、省、市现行法 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不得降低本项目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的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1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9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企业自筹,已落实。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不要求提供。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类(给排水)或者市政类(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施工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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