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煤化工二期项目”)零星工程(2025-2027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承包商生活营地区域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进行场地平整、道路、给排水、用电、暖气等建设;
(2)临水、临电每年的维护;临水、临电抢修,按照3年考虑;
(3)6号高杆灯1个(含基础)、施工临建区61盏路灯(含基础)、电信设备安装;
(4)现场承包商红线范围外公共区域的清理、平整、防尘网覆盖及观摩迎检等,按照3年考虑;
(5)放射源库改造及配套监控设备安装;
(6)原观礼台卫生间移位及修复、4号路西出入口处设置门岗1个(含监控、抬杆安装)、东侧临时围墙修复及维修等;
(7)陕西公司广告合同以外的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服务;
(8)项目工程收尾、各EPC及施工承包商退场后(非承包商原因)的尾项;
(9)不可预见的其他零星工程委托;
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工程任务委托单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煤化工二期项目整个实施阶段,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6报价形式:税前造价下浮率+人工日固定综合单价。
2.7发票要求:开具工程类税率为9%、设备类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以不含税价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6个月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类似零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期限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00 :00至2025年01月16日 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00 :00至2025年01月17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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