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受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西北距阜康市中心直线距离约33.5km,位于甘河子镇天龙矿业厂区内。
3.2项目内容: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交流容量5.9MW及配套储能1.5MW/6MWh,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交流容量5.9MW及配套储能1.5MW/6MWh,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交流容量5.9MW及配套储能1.5MW/6MWh。(详见技术文件)
3.3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组件(甲供)的安装调试、光伏组件支架供应及施工、光伏组件桩基供货及基础的施工;光伏厂区内部分区域外漏基础拆除施工;汇流箱(甲供)的安装调试;电缆沟施工;电线电缆(甲供)施工;电能路由器系统设备(甲供)基础及设备安装、电能路由器前后端支架基础及母线供货安装;储能设备(甲供)基础及设备安装;光伏厂区接地网的供货及施工;光伏厂区道路施工、围栏的供货及施工。以上施工范围及其伴随的一切服务。以上内容除光伏组件、汇流箱、电能路由器、储能设备、电线电缆甲供外,其余项目所需材料均由承包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设计图纸)
3.4投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10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如遇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经发包方同意,工期可顺延)
3.6质量目标:合格。
3.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5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建造师: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投标人承诺拟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3月1日至本项目施工完毕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否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需自行提供自2025年3月1日起计算至少三个月期间,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任何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4.2实力要求
4.2.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能力,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2.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3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承接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业绩指:已承接单项5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或集中式光伏的总承包业绩)(业绩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书)。
4.4其他要求
4.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4招标人针对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复审、核实,中标人应当提供业绩相关的合同全文和发票以备核验。若发现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4.4.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承诺事项将列入合同中,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其承诺事项,否则将按照合同相应条款以及中标人的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4.4.6信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违法分包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处罚期未满而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的。
②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败诉的。
③承包的项目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4.4.7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被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付款责任的,若存在上述情形的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中约定的每一付款节点暂扣应付价款的5%,作为农民工资的备用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供的资料及获取文件的方式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1 月8日10时00分到2025年1月14 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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