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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一级治安反恐防范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8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
  1.项目概况

 

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本项目主要工作是完善治安反恐防范设施,以满足《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GA 1800.2-2021)中关于火电厂一级反恐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该系统的应用设计或变更、功能要求、设备性能、第三方集成、布线安装、达标评审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相关的设备、材料、人工及达标评审验收不合格项整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1

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一级治安反恐防范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到达现场,时间如有变更,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无条件服从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投标人应提供在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人民币的企业反恐达标建设(改造)或信息化安防类建设(改造)项目且已经验收合格的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事故;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55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此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8日0时至2025年1月13日23:59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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