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24年度黑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管控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度黑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管控设施项目
2.2 招标范围: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伊春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鸡西市、牡丹江市
2.4 建设周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2.5 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建设地点:伊春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鸡西市、牡丹江市;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6 工程投资额:
总投资额:37729800.00元
一标段:10006800.00元。其中:大兴安岭地区4931100.00元、黑河市5075700.00元;
二标段:15510400.00元。其中:伊春市4447100.00元、鹤岗市2553000.00元、佳木斯市8510300.00元;
三标段:12212600.00元。其中:双鸭山市2807800.00元、鸡西市7498900.00元、牡丹江市1905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要求。
3.2投标人应为国家边海防委的边海防监控设施建设集成单位准入目录中边海防监控站系统集成准入单位。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2024年07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投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良好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分别对标段内各地建设工程分别报价;中标承建商与各地签订建设合同。
3.8本项目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2025年0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含图纸及清单),售出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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