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包头化工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闪蒸气压缩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设“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采购闪蒸气压缩机1台套;
2.1.1招标范围:闪蒸气压缩机1台套,以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西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3交货期: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往复式压缩机供货合同业绩1份,其中压缩机排气量≥8000(N)m³/h,循环气或闪蒸气或蒸发气温度≤-25℃。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参数未在合同内载明,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发票与查验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