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八钢本部金属制品、金属钢管职工餐厅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已获批,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金属制品餐厅: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366号,金属钢管餐厅: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石路42号,阜康巨峰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
2.2项目规模:约118.8万元(含税) 。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八钢本部金属制品、金属钢管职工餐厅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包含八钢本部金属制品、金属钢管职工餐厅及阜康巨峰餐厅,投标人负责职工餐厅日常依法依规经营;确保餐饮质量和食品安全卫生,提升团餐质量,让职工吃上性价比高、营养搭配合理、符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要求的一般群体的团餐和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人群的特殊膳食要求,设立基础餐档口(包含但不仅限于12元标准餐、自助称重餐)、三高特膳档口、风味特色档口,每天供应免费汤及茶水,夏季高温时段必须免费供应绿豆汤和西瓜,主食要管饱,饭菜售价应低于八钢市场价的10%,切实履行承诺。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品经营管理的。
5、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健康人员从业证。
6、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应满足:a、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b、有公共营养师或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师或中国美食营养师,c、高级厨师2名及以上(abc内容为且的关系,均应具备)。
7、投标人应具有2份200人数及以上的团餐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业绩(以服务合同为依据,必要时提供发票或服务协议)。
8、投标人应承诺2022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期止无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及安全事故、无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及安全舆情(安全事故认定以地方市场监督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告为准)。
9、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本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日汇率折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费:500.00元。